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

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複的《關於印發的通知》(成委發〔2010〕32號)和中共武侯區委、武侯區人民政府制定的《關於的實施意見》(武委發〔2010〕36號)文件精神,設立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簡稱區教育局),為武侯區政府工作部門。

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是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9名。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 取消貫徹執行發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政策規定並制定本區的實施辦法的職責;
2. 取消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活動的職責。
(二)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 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3. 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4. 增加負責牽頭、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統籌城鄉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教學改革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指導全區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
(三)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承擔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制定全區中小學入學、招生政策和計劃;指導全區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民辦教育;組織協調對口教育援助工作。
(四)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制定全區各類中小學校(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育評估標準,並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
(五)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區教育系統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治理全區中小學亂收費工作。
(六)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職工隊伍建設和機構編製管理;指導開展教職工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報、報批、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定、聘用有關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
(七)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全區學校和教育事業單位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行風建設。
(八)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九)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協調處理應急突發事件。
(十)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負責牽頭、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印章、文電、會務、機要、計生、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管理、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區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行風建設;負責系統紀檢監察、老乾、工會、婦聯、統戰、外事、防邪、維穩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督導室(掛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對相關部門和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對學校的綜合督導、專項督導、隨訪督導和評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建議。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和教育督導人員培訓工作。
(三)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宣傳科。制定全區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管理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制定學校幹部、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論學習計劃;歸口管理全區各學校和教師對外宣傳工作,做好武侯教育形象宣傳工作。
(四)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人事科。負責全區學校(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製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和落實學校(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和政策;指導學校(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聘用工作。
(五)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德育辦公室。負責全區學校體育、衛生、禁毒、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環境保護教育等工作;組織開展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演出比賽活動。負責管理全區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學校德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中小學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全區家庭教育和中小學生法制教育;指導全區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指導學校及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教育資助,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抓好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監督管理學校食堂。
(六)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計劃財務科。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籌集全區學校教育經費,制定本區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辦法;編製全區教育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全區教育經費、機關經費的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學校的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學校經費使用和財務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基建設備科。負責協調統征單位實施配套學校的建設;制定學校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協助審定學校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協助審查施工單位資質、施工合同、工程預決算,協助監督工程質量;指導全區學校基本建設,校舍及附屬設施維修。
(八)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中學教育科。負責管理全區普通中學教育,統籌協調全區普及中學階段教育工作;按學校現有規模和區域生源實際制定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指導全區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教育科研工作,提升中學教學水平。
(九)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小學教育科(掛成都市武侯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管理全區小學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國際化;按學校現有規模和區域生源實際擬訂全區小學入學政策;負責全區小學的教育行政和教學業務管理,對教學質量實施監控管理;指導學校開展教育科研工作,提升小學教學水平。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制定全區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幼兒園業務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區內創等級幼兒園的評估、驗收和複查工作;擬訂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
(十一)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科。負責區屬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統籌管理和業務指導。規劃和指導全區成人繼續教育工作;指導開展中小學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城鄉社區教育,掃盲后鞏固提高等工作。統籌規劃、依法管理區屬民辦教育,擬定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及管理辦法,按許可權對區屬民辦學校及教育機構進行依法管理。
(十二)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安全科。擬訂全區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開展學校(園)安全教育,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園)安全工作;牽頭組織對全區學校(園)綜合性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組織協調處理學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牽頭負責學校(園)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校園周邊環境管理科。負責牽頭、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學校(幼兒園)引導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自覺抵制各類不法侵害;督促學校(園)及時發現並上報校園周邊影響學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問題。

人員編製


成都市武侯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