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

從事海上航行的船舶

海船(Sea-govingVessel) 是指從事海上航行的船舶。它是相對於在內河航行的內河船而言的。由於海上環境與內河環境相比更加惡劣,危險更大,因此在建造規範和適航標準上,海船都比內河船更嚴格。

基本介紹


海船(Sea-govingVessel)
從事海上航行的船舶。海船是相對於在內河航行的內河船而言的。由於海上環境與內河環境相比更加惡劣,危險更大,因此在建造規範和適航標準上,海船都比內河船更嚴格。不僅如此,在法律適用上,海船與內河船也是不同的。大多數國家規定,海商法上的船舶是指海船。海船還必須是事實上用於海上航行的。為海上航行而建造的船舶僅用於內河航行時,不認為是海船。船舶部分用於海上航行,部分用於內河航行時,仍應視作海船。海船的範圍很廣,根據不同的用途,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1)生產船舶。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海上各種生產活動的航舶。包括用於海上客貨運輸、捕勞作業、開採資源、救撈財產的船舶;(2)專用船舶。從事非營利性質的各種專門海上活動的船舶。包括用於科學研究、體育運動、文化娛樂以及教學實習的船舶。(3)公務船舶。專為政府服務,執行各種公務的船舶。包括用於水道測量、監督、滅火、通訊、海關、檢疫、領航、海上救助人命或破冰的船舶。在某些海商立法中,對海船作狹義解釋,其目的在於限制該法的適用範圍。例如,《美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法》第183條b款規定,只有海船的船舶所有人才可享有對人身傷亡賠償的責任限制。同時該條f款又規定:海船不包括遊船、拖船、被拖船、油船、漁船及其供給船、自動駁船和類似的其他自動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