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與仇人都會老去

愛人與仇人都會老去

與你共赴那無常人生的,有愛人,也有仇人。愛人在逐漸老去,仇人也長出了皺紋。林特特繼暢銷書《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后,講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漫漫一生何其長,愛人與仇人都在教我們成長。這本講述許多小人物的小故事的書,不同於說教與指點人生的心靈雞湯,但卻如每個人的平凡人生一樣,總在閃現一些不平凡的愛恨與堅持。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是每個人的理想,可漫漫一生何其長,愛人與仇人都在教會我們成長。全書共分五章:“愛人與仇人都會老去”“每一個大人都是小孩變的”“世界上那些最親近的別人“水泥森林裡終究相遇”“白馬總在黑夜抵達”。分別講述與愛情有關的事,與成長有關的事,與親情有關的事,有城市生活有關的事,以及與人生夢想有關的事。

內容簡介


與你共赴那無常人生的,有愛人,也有仇人。
愛人在逐漸老去,仇人也長出了皺紋。
林特特繼暢銷書《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后,講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
漫漫一生何其長,愛人與仇人都在教我們成長。
這本講述許多小人物的小故事的書,不同於說教與指點人生的心靈雞湯,但卻如每個人的平凡人生一樣,總在閃現一些不平凡的愛恨與堅持。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是每個人的理想,可漫漫一生何其長,愛人與仇人都在教會我們成長。全書共分五章:“愛人與仇人都會老去”“每一個大人都是小孩變的”“世界上那些最親近的別人“水泥森林裡終究相遇”“白馬總在黑夜抵達”。分別講述與愛情有關的事,與成長有關的事,與親情有關的事,有城市生活有關的事,以及與人生夢想有關的事。

作者簡介


林特特,本名楊穎,安徽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做過教師、編輯。在《中國青年報》《外灘畫報》等多家媒體開設個人專欄。寫作源於總結癖,總結源於恐懼——人、事、風景,用筆記下彷彿就鐵板釘釘,不會溜走、誰也搶不走。寫作源於無能為力,試圖用這種方式一再回到生命中難忘的現場,重溫、反省、篡改結局。

目錄


第一章:愛人與仇人都會老去
第1篇/懷念你,還是懷念一種可能性
第2篇/說與不說又怎樣
第3篇/錯過彼此太多次
第4篇/不是每個梁兄都能正視英台的女兒身
第5篇/情人是一時的,情敵是永遠的
第6篇/怨婦和潑婦都在加速
第7篇/那個棄你的人,那個渡你的人
第8篇/摔碎的結婚照里也有過愛情
第二章:每一個大人都是小孩變的
第1篇/時光與涼席都已陳舊
第2篇/長大后的作業交誰批閱
第3篇/忽然黎明也老了
第4篇/每個孩子都會自己長大
第5篇/決裂不了的骨肉
第6篇/我們為什麼沒成為舞林高手
第7篇/那個女孩教他的事
第三章:世界上那些最親近的別人
第1篇/俠女也有劣根性
第2篇/讓敵人幸福地生活
第3篇/對付婆婆的博弈論
第4篇/活得像個負數
第5篇/活到老,比到老
第6篇/咸貨難換糖果
第7篇/恨你不像我女兒
第8篇/爺爺沒有看見的事
第四章:水泥森林裡終究相遇
第1篇/你們沒走一樣的路
第2篇/孤單的人究竟可不可恥
第3篇/乙肝這根芒刺
第4篇/甲之桃花源,乙之瘋人院
第5篇/PS美女的畫皮人生
第6篇/相親對象的底細
第7篇/你得有個伴兒
第8篇/誰先擁抱誰先輸
第9篇/六十歲后做“北漂”
第10篇/把兩個城市煮在一起
第11篇/三五年後才明白
第5章:白馬總在黑夜抵達
第1篇/送你一匹馬
第2篇/誰與你共赴人生無常
第3篇/忘了唱歌的人
第4篇/不能更不快樂
第5篇/仁者的背叛
第6篇/對三毛的歉意
第7篇/一張“藝術人生”的高腳凳
第8篇/一周一點愛戀

編輯推薦


與你共赴那無常人生的,有愛人,也有仇人。愛人在逐漸老去,仇人也長出了皺紋。繼《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觸動都市人心、暢銷圖書市場后,林特特娓娓再道塵世中人的故事與堅持:漫漫一生何其長,愛人與仇人都在教我們成長。連諫、黃佟佟、閆紅、艾小羊傾情推薦。

文摘


情人是一時的,情敵是永遠的
玫玫的情敵,瓜子臉,梳兩條麻花辮,辮梢總搭在鎖骨下的兩寸處。
那時,大學校園裡只有情敵一人堅持麻花辮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場,或是林蔭道上,只要看見麻花辮子閃過,玫玫的心就會抽緊——情敵來了。
一切都緣於當時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師兄兼老鄉,他親手把玫玫接入大學的門——不到一個月,兩人陷入熱戀,不到兩個月,情敵就堵在了玫玫教室的門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辮的情敵贏來玫玫男同學的一片口哨聲,可她卻徑直走向玫玫,厲聲說:唐玫,你破壞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頓時安靜,玫玫手足無措,哭著去找男朋友。
他解釋,情敵是他的同班同學,曖昧過,卻還沒進展到男女朋友——是玫玫的出現將曖昧打回原形。
當年,剛上大學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敵師姐折騰得夠嗆:
上自習,情敵總出現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電影,總能在出口或進口處與情敵相逢——而她總高傲又鄙視地看玫玫一眼。
系裡有活動,情敵總聯合其他師姐,與在座所有人大聲談笑,把玫玫晾在一邊。
學生會競選,玫玫表現得再出眾,情敵也有辦法四處打招呼,死活不讓她出線。
當時當地,玫玫覺得被挑釁,她開始反擊:
她苦心經營愛情,一碰到情敵就秀恩愛。
她努力和每個人搞好關係,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學都拉入自己的陣營。
她次次考第一,每學期拿一等獎學金,學生會終於主動邀請她加入。
她載歌載舞於每一場系辦、校辦的晚會上,有時甚至和情敵同台。
也許沒有情敵,玫玫的大學生活就不會那麼豐富多彩。
她的好人緣、好成績,她得的那些獎項,她參加的每一場比賽,都因和情敵賭氣,變得寸土必爭。
玫玫後來回憶那段時光的愛情,反倒沒什麼印象。
男朋友在他畢業后的第一個春節與玫玫分手,而那時,玫玫正忙著考研,因為情敵升學在本校研究生院。
玫玫給我看情敵的照片。十幾年了,她還沒有忘記情敵。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側第二位,情敵站在第一排右側第四位。照片上,兩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蓋點大,她們穿著一式的印著活動名稱的黃色大T恤,如果不是兩條麻花辮,我真的看不出情敵和玫玫有什麼區別。
玫玫在一旁等著我對情敵的評價,我敷衍她:“看起來很一般。”她彷彿有點失望:“噢,這張不清楚,其實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後來才注意到這就是玫玫對情敵的態度。
她提起情敵,結束語總是情敵“其實”如何如何——“其實挺漂亮的”,“其實挺優秀的”,“其實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說得誠懇,絲毫看不出有一丁點兒敵意或醋意。
或許時間讓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碼好幾次在KTV,我聽玫玫說過同樣的話:“我至死不唱《麻花辮子》,也不許你們唱。”
每當此時,我都想說,要是你不提,誰又會想起《麻花辮子》這樣的老歌呢?
玫玫和情敵邂逅於地鐵。
那天,我走進辦公室,發現玫玫坐在轉椅上,轉椅被她拖得離辦公桌有一丈遠。
她焦躁地翻報紙,發出“嘩啦啦”的聲音,一會兒又把報紙扔到一邊,站起來走一圈。等她終於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說:“我今天遇到情敵了。”
我嚇了一跳,看著她。
她說,情敵帶著一個七八歲的女孩,和玫玫的兒子差不多大。
情敵穿煙灰色大衣,系紅色摻金線圍巾,燙捲髮。
情敵不見得比大學時代胖,臉上的妝卻有些浮,腰也明顯粗了。
情敵的眼神有點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敵的女兒梳著兩條麻花辮,輪廓依稀有情敵當年的影子——“我都快認不出她了!”
“她怎麼變得這麼老……”玫玫像文藝版祥林嫂,一遍遍重複。我漫不經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小姑娘,都孩子他媽了,你還指望能怎麼樣……”
玫玫看起來有點落寞。
半晌,她很文藝腔地說:“我們都老了。”
她的神態怪可笑,又怪可憐,我走過去拍拍她,我只聽說老情人見面會生出許多感慨,沒想到老情敵重逢也會如此感嘆。
“你知道,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說。
我知道。
我知道,玫玫和情敵比已經成為一種慣性,從學生時代持續到現在,她升學、找工作,無一不是以情敵的作為假想敵;我知道,她經常瀏覽校友錄,登錄前男友所在的班級,不是為了他,而是為了看有沒有情敵的最新消息。
情敵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敵,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記憶。起碼玫玫和我提過不下15遍情敵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敵,都神采飛揚,似乎自己還是少女,有姿色爭風吃醋,有力氣爭強好勝。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敵過得很差,因為那是她的對手。她也不希望情敵過得很好,最起碼不能比她好。
現在玫玫發現情敵老了,她彷彿在情敵的身上第一次看出自己不再年輕。
於是,她情緒低落了好幾天,很久沒提起情敵。
我在地鐵上,翻《紅玫瑰與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敵的故事。
也許再次見到紅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白玫瑰,白玫瑰也會傷心。
每個年輕又好勝的女孩,都曾有過一個或更多的假想敵。她可能是你最親密無間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勢均力敵的對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鏡子。她盛開,你也正當花季,她衰敗,你離凋零也不遠,所以你惦記她,其實只是惦記自己。
我給玫玫發簡訊,可是她一直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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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特的文字,清雅乾淨,平和的安詳里,像晾曬一匹散發著純棉氣息的布帛,看似平淡,卻是安靜的研磨,對生命、生活、愛情以及人性冷暖,緩緩流淌里,陡然間,心就被拎了起來,陡然間的淚下潸然,兜轉的,已不是這世事萬千,而是,再也無法觸摸的內心。
——知名女作家,電視劇《門第》編劇連諫
特特是才女,而且是我最喜歡的那種才女,漂亮溫柔堅定機智絕頂聰慧,但絕不咄咄逼人,難得毫無厲氣,她非常聰明地選擇了從非常小的角度切入生活,在溫暖明麗的文字里修行,既渡己又渡人。
——知名作家黃佟佟
林特特是個少見的明白人,她懂得快刀斬亂麻,擅長三下五除二,她的世界,因為有序而雅潔,因為理性而錚亮,就像一間陽光充盈的屋子,走進去,總有一種清明的愉悅。
——知名作家閆紅
林特特是一個送信的使者,用文字敲開每個人心中不常開啟的那扇門。此次,她送來的是與青春、溫暖、記憶、忘懷有關的信件。
——自由撰稿人艾小羊

序言


許多年前,我在江邊一座小城讀大學。
自大一始,至大三結束,我都活在一個女孩的陰影下。
她是我的情敵,高我一級,單名一個“艷”字。
她也確實長得艷麗,艷而不俗,因為她始終梳著兩條麻花辮子。
這在燙髮、捲髮、染髮橫行的大學校園,成為她的標誌。
她曾在我的必經之路一食堂、浴室、自習教室分別堵過我,也不說什麼,只是用她艷麗的身姿、不屑的眼神,反襯我、打量我。一次,她甚至來到我的寢室—_二我的一個室友是她曲里拐彎的老鄉,她們略帶誇張地說笑,我強裝鎮定躺在上鋪看書,直至她走,用眼角餘光目送她的辮梢在寢室半掩的鐵門處滑下一段優美的弧,我握緊的拳頭才鬆開,那一刻,我才知道什麼叫“對峙”。
這個故事,後來加工成《情人是一時的,情敵是永遠的》。
坦白地說,這麼多年,我從未忘記過她。
我的大學生活,因她變得硝煙四起,也因她變得五彩繽紛。
在那個最需要假想敵的年紀,和她比,挑戰、應戰….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會出現,所以每分每秒都不鬆懈;每當我看到一對麻花辮子由遠及近,我就如刺蝟機警地豎起刺,用最短時間調整狀態勢必要呈現最好的自己。
慢慢地,我竟迷上這個遊戲,這迷戀反映在我日後的文字里。
我寫過諸多兩人一組的故事,他們在密不透風的關係中對峙、博弈一
手足、愛人、母女、婆媳,同學、同事、朋友,甚至……一個人和他分裂的自己。
我常在故事中製造出一個狹小的空間,由主人公A逼迫主人公B進入,而後,我站在透明玻璃房外,看他們搏鬥、掙扎,做出各種極端反應,我只旁觀,做些記錄。
沒有人會最後勝出,在我眼中,最親密的關係,簡單地分,愛人或仇人,都是敵視而共生。
此如,我熟悉的那對姐妹,’她們在成長路上不自覺爭奪父母有限的資源,奪得的份額決定了她們最終成為什麼樣的人,她們最終成為的人,又最終決定在彼此生活中提供何種幫助;
比如,我的一個朋友和她的前男友,她的一切,愛好、專業、品位都是前男友的複製粘貼版,她恨他,卻不得不承認,他是“那個渡她的人”:
又比如,我的鄰居,一對養母女,女兒終生在尋找親生母親,養母終生在阻撓,可養母去世十年後,女兒解釋自己的脾氣、習慣時,還常說“我像我媽”,“媽”即養母。回到情敵艷。
我五彩繽紛、充滿鬥志的大學生活在大三結束,因為艷畢業了。
與她相關的那段感情也隨之結束。
時間久遠,我不太清楚兩者有無關係,我只記得,沒有艷的大四,很寂寞,再沒有狹路相逢,再沒有寸土必爭,考研前一天,我放棄了,因為怯場,如果艷在,我絕不會。
所以,我至今懷念她,懷念那對麻花辮,我們曾經互為影子;我始終覺得,有一天,我們可以坐下來,放下“恩怨”,話話青春。
後來,我寫故事,我總在故事裡將愛人和仇人畫等號,反之亦然。
他們對峙、博弈、共生、互利,爭鬥、爭奪、依賴、依存。
其實,這就是我理解的人類親密關係的實質。
本書的大部分故事基於以上基調。
年輕時,我常想,每兩個人之間就有一場博弈;現在,我想說的即是那些故事的結局:每一場博奔都會和解,因為誰和你博弈,誰自始至終陪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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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特的文字,清雅乾淨,平和的安詳里,像晾曬一匹散發著純棉氣息的布帛,看似平淡,卻是安靜的研磨,對生命、生活、愛情以及人性冷暖,緩緩流淌里,陡然間,心就被拎了起來,陡然間的淚下潸然,兜轉的,已不是這世事萬千,而是,再也無法觸摸的內心。 ——知名女作家,電視劇《門第》編劇連諫
特特是才女,而且是我最喜歡的那種才女,漂亮溫柔堅定機智絕頂聰慧,但絕不咄咄逼人,難得毫無厲氣,她非常聰明地選擇了從非常小的角度切入生活,在溫暖明麗的文字里修行,既渡己又渡人。——知名作家黃佟佟
林特特是個少見的明白人,她懂得快刀斬亂麻,擅長三下五除二,她的世界,因為有序而雅潔,因為理性而錚亮,就像一間陽光充盈的屋子,走進去,總有一種清明的愉悅。 ——知名作家閆紅
林特特是一個送信的使者,用文字敲開每個人心中不常開啟的那扇門。此次,她送來的是與青春、溫暖、記憶、忘懷有關的信件。 ——自由撰稿人艾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