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學科
重點學科
重點學科一般是指高校或學術性科研機構,將有限的資源用於某些學科,以實現人才和技術上的突破,在激烈的競爭中佔領專科建設與發展的一席之地,這些專科被稱為“重點學科”。
一般所指的重點學科是對高校而言。但也可以泛指其他學科門類,在醫院管理中,重點學科有時也被稱為“重點學科”。
重點學科,有等不同層次。獲得國家重點學科立項的都是該校該專業在全國同類專業中領先的學科,國家通過給予資金以及政策的傾斜保證該學科的發展,使其保持在國內的領先地位,並向世界一流學科衝擊。
重點學科一般實行動態管理,進行任期考核。
重點學科在中國泛指國家重點學科,又稱全國重點學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門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高等院校中,對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二級學科進行詳細考核后,擇優確定並計劃安排重點建設的學科;是評定二級學科的最高等級。原國家教委於1986年在全國高等院校中開展首次重點學科評選。
學科方向:對推動學科發展、科技進步,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和國防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學術隊伍:有在所在學科學術造詣高、有一定國際影響或國內公認的學術帶頭人,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學術梯隊;
人才培養:培養博士生的數量和質量於全國同類博士點前列;
科學研究:已形成有較大影響的學術特色,取得一定數量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且承擔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研究項目;
條件建設:教學、科研條件居全國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強的與相關學科相互支撐的能力和獲取國內外信息資料的先進手段;
學術氣氛濃厚,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活躍。
申請學科須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至少已正式招收一屆博士生,並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申請學科應屬“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教育部批複預審的原“211工程”學校中的重點學科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申請學科在“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曾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教學科研獎勵。
申請學科為國家或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的重要組成部分。
申請學科所在一級學科已獲得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1986年至1988年,當時的中國國家教委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內開展了首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
2001年至2002年,中國教育部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內開展了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並在2002年公布的第二輪評選結果。此輪共評選出了323個二級學科的964個國家重點學科,平均每個二級學科誕生2.98個國家重點學科。
在國家重點學科總數的前十名中,只有兩所高校位於中國中、西部(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中國大陸地區高校中,位於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高校的整體科學研究水平明顯強於位於中西部地區的高校。
2006年至2007年,國家重點學科在定期考核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由教育部按有關程序經過考核重新確定為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由教育部按照確定標準和程序,從符合條件的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中直接確定;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的增補,將與國家和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相結合,經選優推薦並通過專家評審后增補。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國家重點學科中包括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和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其中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所覆蓋的二級學科均為國家重點學科。
由於一小部分一級學科下只有一個二級學科(即此一級學科等同於二級學科),大部分一級學科下有若干個二級學科;考慮到可比性,下表列出第三次國家重點學科評比后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前三十名的高校。
各高校根據自身科學研究實力,向中國教育部門申報若干個國家重點學科,由中國教育部門統一組織評選。國家重點學科的評選覆蓋了全部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二級學科,所有該二級學科實力較強的高校都會參評。如果某校申報的某個二級學科成為國家重點學科,即表示中國教育部門認定該校在該二級學科的科學研究實力達到國內頂尖水平。
由於國家重點學科的評選標準嚴格,寧缺勿濫,往往出現某個二級學科沒有國家重點學科的情況。另外,如果某所高校的某個二級學科成為國家重點學科后科學研究水平下滑,有可能在下一輪的評選中被撤銷。
學校代碼及名稱 | 學科整體水平得分 |
10001北京大學 | 92 |
10246復旦大學 | 87 |
10422山東大學 | 85 |
10358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83 |
10003清華大學 | 81 |
10027北京師範大學 | |
10055南開大學 | |
10486武漢大學 | 80 |
10284南京大學 | 79 |
10335浙江大學 | |
10610四川大學 | |
10698西安交通大學 | |
10028首都師範大學 | 77 |
10248上海交通大學 | |
10269華東師範大學 | |
10183吉林大學 | 76 |
10530湘潭大學 | |
10558中山大學 | |
10730蘭州大學 | |
10141大連理工大學 | 74 |
10213哈爾濱工業大學 | |
10285蘇州大學 | |
10384廈門大學 | |
10511華中師範大學 | |
10247同濟大學 | 73 |
10280上海大學 | |
10533中南大學 | |
10200東北師範大學 | 72 |
10319南京師範大學 | |
10446曲阜師範大學 | |
10487華中科技大學 | |
10532湖南大學 | |
10574華南師範大學 | |
10635西南大學 | |
90002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 |
10094河北師範大學 | 70 |
10126內蒙古大學 | |
10270上海師範大學 | |
10357安徽大學 | |
10386福州大學 | |
10459鄭州大學 | |
10611重慶大學 | |
10697西北大學 | |
10699西北工業大學 | |
1070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
10736西北師範大學 | |
10755新疆大學 | |
11078廣州大學 | |
10299江蘇大學 | 68 |
10320江蘇師範大學 | |
10475河南大學 | |
10512湖北大學 | |
10636四川師範大學 | |
10637重慶師範大學 | |
11117揚州大學 | |
90006解放軍理工大學 | |
10010北京化工大學 | 66 |
10079華北電力大學 | |
10110中北大學 | |
10112太原理工大學 | |
10135內蒙古師範大學 | |
10231哈爾濱師範大學 | |
10252上海理工大學 | |
10272上海財經大學 | |
10294河海大學 | |
10295江南大學 | |
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
10336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 |
10338浙江理工大學 | |
10346杭州師範大學 | |
10488武漢科技大學 | |
10491中國地質大學 | |
10536長沙理工大學 | |
10602廣西師範大學 | |
10613西南交通大學 | |
10615西南石油大學 | |
10674昆明理工大學 | |
10681雲南師範大學 | |
11065青島大學 | |
11414中國石油大學 | |
11646寧波大學 | |
10167渤海大學 | 64 |
10327南京財經大學 | |
10337浙江工業大學 | |
10351溫州大學 | |
10356中國計量學院 | |
10451魯東大學 | |
10513湖北師範學院 | |
10517湖北民族學院 | |
10709西安工程大學 | |
10731蘭州理工大學 | |
11075三峽大學 | |
11660重慶理工大學 | |
10052中央民族大學 | 63 |
10140遼寧大學 | |
10142瀋陽工業大學 | |
10150大連交通大學 | |
10165遼寧師範大學 | |
10166瀋陽師範大學 | |
10524中南民族大學 | |
10589海南大學 | |
11407北方民族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