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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龍

12年任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胡水龍,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衡南縣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

現任衡陽市政府副廳級幹部。

人物履歷


1983年畢業於湖南商業專科學校製冷專業;
歷任祁東縣供銷社幹事;祁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組長;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幹事、副科長、科長;衡陽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衡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衡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黨組成員;中共衡陽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研室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衡陽市珠暉區委書記。
2012年2月任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現任衡陽市政府副廳級幹部。
中共衡陽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工作分工


負責機場和航空港建設運營方面工作。負責所管單位及行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和金融風險防範工作。
分管衡陽弘湘國有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南嶽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湖南省紀委對查處的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通報。
衡陽市政府副廳級幹部胡水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胡水龍在擔任衡陽市珠暉區委書記期間於2009年配備了一台轎車。2010年7月,珠暉區委辦又安排湘桂鐵路指揮部出資以工程指揮協調用車名義,為胡水龍超標準購置一台越野車。2013年3月,胡水龍任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后,仍在使用這兩台車。2013年12月,衡陽市紀委開展超標準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專項整治,胡水龍未按要求將越野車退回。在省委第三巡視組的督促下,2015年12月胡水龍將越野車退回珠暉區,2016年3月將轎車退回珠暉區。胡水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