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凝

終凝

終凝是指水泥加水拌和到水泥漿完全失去可塑性並開始產生強度的時間。

終凝介紹


為使已形成工程結構形狀的水泥漿儘早取得強度,以便能夠承受荷載,國家標準規定水泥終凝時間不得遲於規定的時間。從水泥漿體結構的形成過程可知,必須使水化產物長大、增多到足以將各種顆粒初步聯接成網,形成凝聚結構,才能使水泥漿體開始凝結。從水泥漿體的流變特徵看,必須將外力增加到一定程度,所產生的剪應力將形成的網狀結構拆散,才能使漿體流動。通常將拆散網狀結構所需的剪應力稱為“屈服值”。水泥拌水后,屈服值立即隨水化的進展而提高,然後變慢,接著再以更快的速度上升。一般認為,開始的屈服值提高是由於快速形成了鈣礬石;水泥中如有半水石膏存在,還會有二水石膏形成的原因。至於屈服值的第二次快速上升則歸結於硅酸三鈣強烈水化所形成的C-S-H。所謂“初凝時間”實際上相當於屈服值提高到某一規定數值,即將開始第二次快速上升的時間。由此可以表明,初凝時間既決定於鋁酸三鈣和鐵相的水化,也與硅酸三鈣的水化密切相關;而初凝到終凝的凝結階段則主要受硅酸三鈣水化的控制。

相關規定


水泥試驗條件規定如下:試驗室溫度應為17~25℃,相對濕度大於50%;養護箱溫度為20±1℃;水泥試樣、標準砂、拌和水及試模的溫度均應與試驗室溫度相同;試驗用水須為潔凈的淡水。
(1)國家標準規定六大常用水泥初凝時間均不得早於45min;硅酸鹽水泥終凝時間不得遲於6.5h,其他5類常用水泥的終凝時間不得長於10h。
(2)測試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標準稠度的用水量,製成凈漿試模,由加水時起,至凝結時間以測定儀的試針沉入凈漿中距底板0.5~1.0mm的時間為初凝時間,至試針沉入凈漿中不超過1.0mm的時間為終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