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震局

上海市地震局

上海市地震局在中國地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著上海市行政區範圍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和各區、縣防震減災的指導工作。近年來,上海市地震局狠抓地震監測預報設施的更新改造,建成了數字地震觀測網、地震前兆觀測網、強震觀測網、地震信息通信網和地震應急指揮系統,率先建成了世界先進、全國第一個寬頻帶地震台陣,進一步提高了地震監測預報能力,為實現上海市防震減災戰略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

基本概況


上海市地震局在中國地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著上海市行政區範圍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和各區、縣防震減災的指導工作。

裝備改造


近年來,上海市地震局狠抓地震監測預報設施的更新改造,建成了數字地震觀測網、地震前兆觀測網、強震觀測網、地震信息通信網和地震應急指揮系統,率先建成了世界先進、全國第一個寬頻帶地震台陣,進一步提高了地震監測預報能力,為實現上海市防震減災戰略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

主要業績


上海市地震局還在地震監測預報、地球動力學、地震工程、模糊地震學、地球信息系統、感測技術、人工智慧與專家系統以及城市隱伏斷層勘查等領域開展了廣泛深入地研究,有五十多項成果榮獲國家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推進了防震減災科技進步。同時在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地質勘探以及核電站地震監控系統開發與研製等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機構職責


上海市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監察上海市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定有關方針健在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製上海市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推進防震減災計劃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上海市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施資源共享;制定上海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地震監測台網(站);負責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強化上海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對區、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防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上海市的地震災害預測;制定上海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道。
5、承擔上海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區、縣 人民政府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組織開展城市注水地震、海洋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國際禁止核試驗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擔上海市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10、領導下屬單位;指導區、縣防震減災工作。
11、承擔中國地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上海市蘭溪路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