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合作經濟組織
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一個具有50多年發展歷史的合作經濟組織。全省系統現有11家市級供銷社、83個縣(市、區)級供銷社、438家基層供銷社,經營服務網點1.1萬個,共有職工84863人。近年來,全省各級供銷社在全國總社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合作制理念和為農服務宗旨,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走出了一條“完善服務功能,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增強發展實力”的新路子。
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10年末,全省供銷社系統共有市級供銷合作社11個,縣(區、市)供銷合作社83個,基層社438個;社有一級法人企業847個,事業單位9個;共有職工84863人。浙江供銷社將繼續認真貫徹國務院〔2009〕40號文件和全國總社五代會精神,齊心協力,開拓進取,求真務實,攻堅克難,推動供銷合作事業新發展。
邵峰 2016年3月任省供銷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省興合集團公司董事長。
施祖法 2006年12月起任省供銷社紀委書記、監事會主任。
張悅 2010年10月任省供銷社黨委委員。
王東方 2012年3月任省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張建 2017年2月任省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申屠步生 2011年2月任省供銷社監事會副主任、人事處處長。
童日暉 2021年08月05日任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監事會主任。
馮冠勝 2021年08月05日任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
2010年全省系統實現購進總額1389.9億元,比上年增長19.9%。銷售總額708.3億元,比上年增長16.11%。直接收購和幫助農民推銷的農副產品118.9億元,比上年增長23.08%;實現消費品零售額298.2億元,增長13.5%;售給生產用的農業生產資料56.0億元,增長34.9%;商品進出口總額149.3億元,增長10.2%。主要經濟指標連續十年名列全國系統前三位。
大力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截止2010年底全省供銷社系統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1868家,入社社員14.6萬戶,帶動農戶117.8萬戶,幫助農民實現收入111.3億元,其中向農民二次返利逾億元;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強化特色辦社和規範化建社,1868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70%與供銷社有產權聯繫,半數以上開展了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700多個農產品註冊了商標,有近200家專業合作社被命名為全國和省級示範合作社;進一步推進專業合作社的再聯合再合作,已組建行業性和區域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89個,吸收會員8111個。發展綜合服務社1545家,全年實現經營收入超過10億元。平湖市創新發展“新倉經驗”的做法得到了全國總社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2009年在平湖舉辦了“第六屆中國合作經濟發展論壇”。基層社建設繼續推進,2010年實現經營收入120多億元,利潤近億元,有12家基層社進入全國百強行列,有9家基層社列入2010年全國系統“利潤百強基層社”。
積極參與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建設。截止2010年底,全省系統已發展各類連鎖經營企業216家,發展連鎖、配送網點24627個。其中連鎖店24266個,連鎖店中直營店4628個,加盟店19638個。全系統開展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和配送業務的企業97家,發展連鎖、配送網點11513個,其中連鎖店11255個,連鎖店中直營店2677個,加盟店8579個。全年實現連鎖經營額213億元,其中農村連鎖超市門店佔全省的50%以上,“放心店”配送率達到100%;銷售農資商品280多萬噸,佔全省需求量75%,業務輻射全國10多個省市;38家企業被商務部列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企業,佔全省試點企業總數的近一半,湧現了浙江供銷超市、台州華聯、湖州老大房等一批龍頭企業;建成商品批發交易市場89個,其中:農副產品市場62個,再生資源市場7個。在全部商品交易(批發)市場中,年交易額5億元以上的市場法人企業13個,年交易額1-5億元的市場法人企業25個。農批市場資產總值超過20億元,2010年實現交易額388.5億元,其中農副產品市場交易額284.9億元。
不斷拓展為農服務新領域。繼續深化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為農服務新模式,全省有42個市、縣參與了試點,共組建農信擔保公司超過30家,累計投入資本金近4億元,全年提供擔保額逾20億元。會同省信用聯社等有關部門在全省17個縣市供銷社開展了“新農村合作結算網”試點,組建了由供銷、合作銀行、農業、科技等部門參加的農村合作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合作開始啟動,台州忘不了柑桔專業合作社成立了全國首家農村資金互助社,麗水縉雲縣興農資金互助協會成立2008年,流轉資金1134元,效果明顯。嘉興市成立了“農合聯”,探索建立市、縣、鎮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已完成全市7個縣(市)、61個鄉鎮“農合聯”的組建,擁有會員2163個,較好地發揮了綜合服務功能。行業協會建設加快推進,全省系統總數達到88家,入會會員1.2萬個,省農資、果品、寧波再生資源行業協會通過發揮自身作用,贏得了行業代表的地位。此外,全省共建立莊稼醫院271個,農機隊68個,在各地建立的商品基地14624個,其中:種植業1132個,種植面積164.3萬畝,養殖業329個;聯結農戶64萬戶,幫助農民實現收入50.5億元。為農民建立科學試驗示範田28541畝;開展測土配方施肥224884畝;提供技術培訓、信息諮詢50.1萬人次;提供種子、種苗服務4779萬次。
加快發展供銷社社有經濟。全省系統共有各類一級法人企業847個,產業活動單位14554個。其中:省社所屬法人企業17個,產業活動單位727個;市社所屬法人企業129個,產業活動單位918個;縣社所屬法人企業 664個,產業活動單位12598個;基層社法人企業39 個,產業活動單位297個。縣以上社有企業95%完成了改制,建立了多級法人治理結構,活力不斷增強,一批社有資本控股或參股的企業成為供銷社經濟的支柱。2010年底止,全省系統有經各級政府和省以上有關部門認可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92家(省部級龍頭企業40家),比上年增加16家。其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23家;農副產品經營企業24家;農副產品交易(批發)市場27家。2010年,有11個市社和75個縣級社盈利,其中18個市、縣供銷社實現利潤超過1000萬元。省社本級興合集團公司現有各級成員企業200餘家,在鞏固農資、茶葉等為農傳統板塊經營業務的同時,抓住市場機遇,涉足鋼材、證券等行業,經營收入年平均遞增20%以上,呈現內外貿結合、科工貿結合、批零結合、商品經營與資本經營結合的新格局。其中農資、新大、特產、茶葉、再生五大控股公司2010年實現銷售收入300多億元,利潤8.2億元,占同期全省系統的18%和47%。
切實抓好職業教育和為農培訓工作。社屬院校立足辦學特色,提升辦學水平,加快發展步伐,初步形成了以高職教育為主體,中職教育、職業培訓、教學科研、職業鑒定協調發展的人才培養體系。浙江經貿學院擁有27個高職專業和2個中外合作專業,教職工300餘人,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56人,全日制在校學生7000多人,成教在冊學生8200餘人;紹興貿易經濟學校(浙江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擁有18個專業,教職工203人,其中高、中級職稱教師90人,全日制在校學生數近3500餘人。依託院校教育資源、系統的3家職業技能鑒定站,大力開展以農產品經紀人、莊稼醫生為主要內容的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積極參與“千萬農村勞動力培訓”工程,2009年舉辦涉農培訓83期,完成行業特種技能培訓6654人次。
辦公室
協助社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處室及直屬單位的工作關係;負責社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接待、機關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省社合作經濟學會的日常工作,省社採購中心物品採購分發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負責社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和幹部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所屬企業的幹部;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的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管理所屬院校和本級工會、社團;負責社機關保衛工作;負責社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 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直機關工委和省社黨委的各項決議;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制度建設;領導本級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對口幫扶及扶貧式作;承辦省社黨委及理事會交財務處
工作職責 負責社機關的財務管理、資金使用;負責省級社有資產運營的監管,保障社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資產流失;負責社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工作。
業務處
研究制定全省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資商品和農產品購銷政策;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組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指導和推進系統內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系統扶貧、安全、抗洪救災、市場、工業、科技、外經貿、連鎖經營、基建等業務工作。
辦的其他事項。
合作經濟指導處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省供銷社系統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聯合,負責指導基層供銷社的組織建設,負責指導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負責指導系統體制創新,負責發展合作經濟的政策協調,發展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教育,負責維護各級供銷社合作組織及其企事業單位、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監事會工作職責
負責了解並反映各監事對全省供銷合作社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起草監事會的有關文件;負責組織監事會的調查研究,了解並反映理事會對《浙江省供銷合作社章程》、供銷合作社全省社員代表大會和臨時全省代表會議決議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對省委、省人民政府委託的各項經濟、社會任務的完成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本社財產的保值增值,維護本社合法權益;負責各地供銷合作社幹部職工對監事會的來信來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監事會交辦的日常工作,參加理事會及所屬單位召開的全省性專業會議;承辦省供銷合作社黨委和省社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