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車
海關監管車
海關監管車這是專門用於運輸海關監管貨物的封關車,用於運輸海關的監管貨物從一個海關監管區到另一個監管區。如:貨物從國外運到口岸,貨物入境時並沒有清關,需要運輸到貨物目的地的海關清關,就需要這種“海關監管”車。這種車需要向海關申請,在海關註冊備案后,才能承運海關監管貨物,裝運貨物后,由海關關員施關鎖(有編號),將貨車門鎖上,到目的地,由當地海關檢查關鎖無誤后拆關鎖。
徠海關監管車Customs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vehicle海關監管車應向所在地海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承運人依法向海關負責,並向海關提供經濟擔保。運輸工具應符合海關監管條件,其駕駛人員應經海關培訓並考核合格。
海關監管車在從事承運轉關運輸貨物業務時,應將有關事項完整、如實地填報在《監管運輸車輛登記簿》上,並主動向海關交驗《監管運輸車輛登記簿》、出示《准載證書》和《駕駛員證》。貨物運抵指運地(出境地)后,應及時向海關辦理《監管運輸車輛登記簿》的核銷。
海關監管車應將載運的海關監管貨物完整、及時地運抵指定的監管場所,並保證海關封志或商業封志完好無損。載運的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開拆、提取、交付、發運、調換、改裝、抵押、質押、轉讓或者更換標記。
載運轉關運輸貨物的運輸工具應由海關核准的駕駛人員駕駛,並按海關規定路線行駛,不得擅自在中途停留並裝卸作業。因運輸途中發生意外,需更換運輸工具時,承運人、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就近海關,並在海關監管下換裝。
承運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轉關運輸貨物損壞、短少、滅失情事的,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損壞、短少、滅失部分應由申請人、承運人共同承擔繳納稅費的責任。
通俗的說是用來運輸需要海關監管的貨物,通常用在轉關的貨物運輸上,海關監管車都是要求在海關備案,每輛車都發有海關監管運輸手冊俗稱"大本"或"白卡",上面詳細記錄每次運輸的監管貨物的詳細情況。關於費用方面,通常情況下要比普通集裝箱車稍貴一點,但是也不見的非得運輸監管貨物,也可以運輸普通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