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力

乏力

乏力是臨床上最常見的主訴癥狀之一,屬非特異性疲憊感覺。表現為自覺疲勞、肢體軟弱無力。生理狀態下,乏力在休息或進食后可緩解,而病理性乏力則不能恢復正常。乏力是臨床上最常見的主訴癥狀之一,屬非特異性疲憊感覺。表現為自覺疲勞、肢體軟弱無力。生理狀態下,乏力在休息或進食后可緩解,而病理性乏力則不能恢復正常。

病因


● 1.生理性
● 睡眠不足、過度疲勞、應激狀態、妊娠及其他。
● 2.藥物性
● 酒精、鎮靜葯、安眠藥、抗抑鬱類葯、消炎鎮痛類葯及其他藥物等。
● 3.中毒
● 重金屬、藥物、一氧化氮等中毒。
● 4.疾病
● (1)精神性疾病:抑鬱症、精神分裂症、慢性焦慮等。
● (2)感染性疾病:結核、心內膜炎、肝炎等。
● (3)內分泌代謝性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糖尿病等。
● (4)血液系統疾病:貧血、白血病等。
● (5)呼吸系統疾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6)消化系統疾病:脂肪肝、肝硬化等。
● (7)泌尿系統疾病:腎功能不全。
● (8)心血管系統疾病:先天性心臟病、冠心病等。
● (9)神經系統疾病:多發性硬化、重症肌無力、痴獃等。
● (10)腫瘤:淋巴瘤等。

臨床表現


● 1.輕度
● 患者表現為精神不振,常有疲乏感,可進行體力勞動,休息后疲乏的癥狀可減輕,但是不能恢復到正常狀態。
● 2.中度
● 患者表現為精神疲乏、無力,日常生活和工作可以堅持,輕體力勞動就會非常疲乏,長時間休息也不會恢復正常狀態。
● 3.重度
● 患者表現為精神極度疲乏,不能進行正常活動,休息狀態下也可感覺到疲乏,少言語。

檢查


● 1.體格檢查
● 評估營養狀態、淋巴結腫大、肝脾腫大、腹部包塊等。
● 2.實驗室檢查
● 血常規、尿常規、電解質、尿素氮、肌酐、血糖等檢查。
● 3.影像學檢查
● X線、超聲等檢查。
● 4.其他
● 心電圖檢查等。

診斷


● 1.病史
● 結合乏力的伴隨癥狀,詳細詢問患者病史和體檢。了解既往身體情況、基礎疾病和用藥史等。
● 2.輔助檢查
● 結合血常規、心電圖、超聲等檢查結果作出相應的診斷。

治療


● 1.根據病因,應當給予針對性治療。
● 2.病因治療可快速糾正乏力。對於多種感染性疾病,應給予特異性治療;對於內分泌缺陷患者,給予激素替代治療;對於慢性病患者,應加強器官功能的干預或糾正其伴發的代謝紊亂;對於藥物引起的乏力,用其他藥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