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洛替尼
尼洛替尼
尼洛替尼(Nilotinib),別名尼羅替尼,是一種灰白色固體的化學品。分子式為C28H22F3N7O,分子量為529.51600。尼羅替尼為抗腫瘤葯,臨床上主要用於治療對格列衛(伊馬替尼)耐葯的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
● 通用名:尼洛替尼
● 商品名:達希納
● 英文名稱:Nilotinib
● 尼洛替尼為酪氨酸激酶抑製劑。用於新診斷的Ph+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對伊馬替尼耐葯或不能耐受的成人Ph+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期(CML-AP)和慢性期。
● 尼洛替尼用於新診斷的Ph+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對伊馬替尼耐葯或不能耐受的成人Ph+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期(CML-AP)和慢性期。
● 尼洛替尼在臨床上主要用膠囊劑。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尼洛替尼膠囊劑:150毫克;200毫克。
● Q-T間期延長綜合征、低血鉀、低血鎂、妊娠期婦女、計劃懷孕的女性、半乳糖/乳糖不耐性患者禁用。
● 骨髓抑制、腫瘤溶解綜合征、肝損害、胰腺炎病史、血清脂肪酶檢查已確診胰腺炎的患者、胃全切除術患者慎用。
● 尚未在兒童或青少年中進行臨床研究。故不推薦用於治療未滿18歲的患者。
● 轉氨酶>2.5×ULN或膽紅素>1.5×ULN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使用本品治療。
● 尚未明確本品是否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權衡本品對其的重要性,選擇停葯或停止哺乳。
● 尼洛替尼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尼洛替尼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尼洛替尼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尼洛替尼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飯前至少1小時之前或飯後至少2小時之後服用。
● 推薦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400mg,間隔約12小時,飯前至少1小時之前或飯後至少2小時之後服用。只要患者持續受益,本品治療應持續進行。本品可與造血生長因子,如促紅細胞生成素或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合用,也可與羥基脲或阿那格雷合用。
● 新診斷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300毫克,每日2次,口服。
● 耐葯或不耐受伊馬替尼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或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期(CML-AP)患者,可口服400毫克,每日2次。
● 如心電圖顯示Q-Tc>480毫秒,應停葯,監測血清鉀、鎂,必要時補充至正常範圍;Q-Tc恢復到<450毫秒且較基線增加不超過20毫秒內時,重新開始;如果2周后Q-Tc在450~480毫秒,應減量到400毫克,每日1次;如果減量至400毫克,每日1次后,Q-Tc仍>480毫秒,應停葯;劑量調整后,約7天內應重複監測心電圖。
● 根據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減少調整劑量,中性粒細胞(ANC)<1.0×10⁹/L和(或)血小板計數<50×10⁹/L時,應停葯,並監測血細胞計數;2周內中性粒細胞(ANC)>1.0×10⁹/L且血小板計數>50×10⁹/L時,則以原先的劑量重新開始給葯;如果血細胞計數偏低超過了2周,就應減量至400毫克,每日1次。
● 根據脂肪酶、澱粉酶、膽紅素和(或)肝轉氨酶檢查異常調整劑量,如膽紅素升高≥3級,應停葯,並監測膽紅素;如果恢復到≤1級,就以400毫克,每日1次重新開始給葯。如肝轉氨酶升高≥3級,應停葯,並監測轉氨酶;如果恢復到≤1級,就應以400毫克,每日1次重新開始給葯。
● 尼洛替尼不可用於低血鉀、低血鎂或長QT綜合征的患者。在使用尼洛替尼以前必須糾正低鉀和低鎂,並定期進行監測。
● 有肝功能損傷的患者建議減量。
● 在開始給葯前、開始給葯后7天以及之後時間裡定期進行心電圖檢查以監測QTc,並且在任何進行劑量調整時也應如此。
● 服用本品期間不可接種疫苗,避免與近期接種過活疫苗(如通過鼻吸入的流感疫苗)的患者接觸。
● 本品可使患者易於感染或存在的感染惡化,應勤洗手;避免與感染人群接觸。
● 本品治療期間避免駕駛或操作機器。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如果不良反應較大,需要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如果不良反應癥狀不嚴重,適當對症處理,可以堅持用藥。
● 骨髓抑制、Q-T間期延長、胰腺炎、肝毒性。
● 尼洛替尼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尼洛替尼不良反應包括
● 嚴重不良反應包括骨髓抑制、Q-T間期延長、猝死、胰腺炎和血清脂肪酶升高、肝毒性、電解質異常。
● 感染和傳染病:少見肺炎、尿路感染、胃腸炎、咽炎;異常罕見膿血症、支氣管炎、單純皰疹、白色念珠菌病。
● 血液和淋巴系統:常見血小板減少(慢性期28%,加速期37%)、中性粒細胞減少(28%,37%)、貧血(8%,23%);常見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
● 內分泌:少見甲狀腺功能亢進;罕見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炎。
● 代謝和營養:常見低鎂血症、高鉀血症、高血糖、食欲不振、體重增加;少見低鉀血症、低鈉血症、低鈣血症、低磷血症、脫水、食慾減低、食慾增加;罕見糖尿病、高鈣血症、高磷血症。
● 精神常見失眠;少見抑鬱、焦慮;罕見方向感喪失、混亂。
● 神經系統:常見頭痛(15%)、頭昏、感覺異常;少見顱內出血、偏頭痛、震顫、感覺減退、感覺過敏;罕見腦水腫、意識喪失、視覺神經炎、外周神經炎。
● 眼:常見眼睛出血、視覺敏銳度受損、眼窩外周水腫、結膜炎、眼刺激癥狀、眼干;罕見視神經盤水腫、復視、視物模糊、畏光、眼睛腫脹、眼瞼炎、眼痛。
● 耳和迷路:常見眩暈;罕見聽覺損傷、耳痛。
● 心臟:常見心悸、Q-T間期延長;少見心衰、心絞痛、房顫、心包積液、冠狀動脈疾病、心臟擴大症、心雜音、心動過緩;罕見心肌梗死、心室功能異常、心包炎、心臟撲動、期外收縮。
● 血管:常見高血壓、潮紅;少見高血壓危象、血腫;罕見出血性休克、低血壓、靜脈栓塞。
● 呼吸系統:常見呼吸困難、運動性呼吸困難、咳嗽、發聲困難;少見肺水腫、胸膜積液、間質性肺病、胸膜疼痛、胸膜炎、鼻衄、咽喉疼痛、咽喉炎;罕見肺動脈高壓。
● 消化系統:常見噁心、便秘、腹瀉、嘔吐、腹痛、腹部不適、消化不良、胃腸脹氣;少見胰腺炎、胃腸道出血、黑便、腹脹、口腔潰瘍、胃食管反流、口腔炎、口乾;罕見潰瘍穿孔、腹膜后出血、嘔血、胃潰瘍、潰瘍性食管炎、不完全腸梗阻。
● 肝膽系統:常見轉氨酶水平升高、膽紅素水平升高;少見肝炎;罕見肝毒性、肝腫大、黃疸。
● 皮膚和皮下組織:常見皮疹、瘙癢、脫髮、盜汗、濕疹、紅斑、多汗、皮膚乾燥;少見剝脫性皮炎、瘀斑、面部水腫;罕見結節性紅斑、皮膚潰瘍、瘀點、光敏反應。
● 肌肉骨骼系統:常見肌痛、關節痛、肌肉痙攣、骨痛、肌肉骨骼性胸痛、肌肉骨骼疼痛;少見肌無力;罕見關節炎、關節腫脹。
● 腎和泌尿系統:少見排尿困難、尿急、遺尿、尿頻、肌酐水平升高;罕見腎功能衰竭、血尿、尿失禁。
● 生殖系統和乳腺:少見乳腺疼痛、男子女性型乳房、勃起障礙。
● 全身性異常:常見疲勞、虛弱、外周水腫、發熱;少見胸痛、面部水腫、下肢水腫、感冒樣癥狀、寒戰、不適。
● 實驗室檢查:常見脂肪酶升高、血澱粉酶升高、谷丙轉氨酶(ALT)升高、穀草轉氨酶(AST)升高、血膽紅素升高、鹼性磷酸酶升高、γ-GT升高、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血糖升高、體重降低、體重增加;少見乳酸脫氫酶升高、血糖降低、血肌酐升高、尿素氮升高、肌鈣蛋白增加、血鉀降低、遊離膽紅素增加。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尼洛替尼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尼洛替尼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體外實驗表明,本品是CYP3A4、CYP2C8、CYP2C9、CYP2D6和UGT1A1的競爭性抑製劑,又是CYP2B6、CYP2C8和CYP2C9的誘導劑。正在使用香豆素(CYP2C9和CYP3A4的底物)治療的患者中,應該增加對INR的監測。
● 本品通過CYP3A4代謝,抑制或誘導CYP3A4的藥物,會顯著增加或降低本品的血葯濃度,應避免合用。
● 本品的溶解度具有pH依賴性,高pH條件下溶解度會降低。不推薦質子泵抑製劑與本品合用,如必須合用,應分開給葯。
● 本品與能抑制P-糖蛋白的藥物合用,可能升高本品的血濃度,應予謹慎。
● 本品應避免與延長Q-T間期的藥物(如抗心律失常葯)合用。
● 妊娠期婦女禁用。尚未明確本品是否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權衡本品對其的重要性,選擇停葯或停止哺乳。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尼洛替尼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尼洛替尼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感染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5] https://www.drugs.com.
● [6] 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9年版):國衛辦醫函〔2019〕8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