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位於重慶市北碚區蔡家鎮同康路1號,郵編是400070。

歷史沿革


重慶解放后,重慶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治安行政處分處之下新成立了刑事總隊,刑事總隊下設5個中隊,專職偵破刑事案件、打擊刑事犯罪。1950年1月,更名為刑事警察大隊,隸屬關係不變。各區的一般刑事偵察任務仍由分局的治安行政科負責。
1956年8月1日,成立重慶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1961年9月1日,刑事偵察處改為刑事警察總隊。1973年4月1日,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及其所屬的隊、室,全部恢復了“文革”前的建制。同時6月15日,刑事警察總隊又改稱刑事警察大隊。
1996年底,重慶市公安局 開始代管原涪陵地區、萬州地區、黔江地區公安機關,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也代管三地公安處以及其下設的刑偵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決定批准設立重慶直轄市,同年6月18日,重慶直轄市正式掛牌成立。重慶市公安局設立刑警總隊,正式管理全市刑偵部門。

主要職責


(一)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定預防、打擊犯罪對策;
(二)規劃刑事技術工作的發展,組織刑事技術的推廣應用,對全市公安機關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和服務;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部門開展《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辦理省級事權和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市局交辦的重特大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為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刑事偵查工作提供業務培訓;
(五)統籌全市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部門開展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