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輸出
商品輸出
商品輸出是指資本家為獲取高額利潤向國外銷售商品。是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重要經濟特徵之一。在資本原始積累時期,新興資產階級通過商品輸出,為資本主義發展積累貨幣財富。在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階段,商品生產迅速發展。由於國內市場有限,資本家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就向國外特別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工業不發達國家輸出商品,因為那裡工業品價格高,原料便宜,容易獲得高額利潤。在壟斷資本主義階段,資本輸出佔主導地位,但商品輸出依然起著重要作用,並且二者密切結合。對外投資或是貸款,總是用來購買資本輸出國的商品。
主要存在於第一次工業革命到第二次工業革命之間,第一次工業革命后形成了資本主義的自由資本階段,對國外的經濟掠奪主要表現就是掠奪殖民地的原材料和侵佔殖民地的銷售市場,把掠奪的原材料運到本國進行加工,然後出售到殖民地市場以獲得高額的利潤,這種侵略以堅船利炮為手段進行的,到了第二次工業革命后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階段,其對殖民地的經濟侵略也隨之改變由原來的單一的商品輸出改變為以資本輸出為主,商品輸出為輔的模式。發展至今的國際市場就是很流行的經常被提及的商品傾銷,但又有些不同,商品傾銷是低價的,在殖民地的傾銷是高價的。
《南京條約》
資本輸出是用過剩資本向其他國家投資或貸款,例如在中國投資開辦工廠,借大量高額利息的國債(如《辛丑條約》規定賠4.5億兩白銀清政府無力支付,只得向帝國主義國家大借外債),或者利用雄厚的資本取得在中國的鐵路權(《中法條約》規定)、開礦權等等。其本質是通過資本控制殖民地的經濟命脈(危機更加加深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