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是盤錦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外經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全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研究制定吸引海外投資的發展戰略、以質取勝戰略、科技興貿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和“走出去”戰略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促進我市對外經貿發展的思路及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協調工作。
三、指導協調全市對外貿易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對外經貿展覽(銷)會、洽談會、交易會,並對其進行組織指導與監督;落實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管理進出口配額(登記)商品和簽發許可證;對各類外貿經營者實行登記備案;協調指導國際服務貿易國際貨運代理行業工作;審批企業加工貿易;培育出口名牌商品。
四、指導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工作,並具體負責全市產業招商、項目招商和園區招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工作計劃;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核發批准證書;對外商投資企業修改變更合同、章程實行備案;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合同、章程情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促進投資軟環境建設。
五、指導協調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計劃;審核、申報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營資格;指導協調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境外投資計劃,審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資項目;協調管理本市承擔的國家各類經濟援外項目。
六、負責WTO基本規則的研究與應用,組織與WTO內容相關的諮詢、培訓;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調查、收集我市企業在出口貿易方面遭遇國外不公正待遇的情況和信息,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預警和監控體系;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我市企業對國外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和相關工作。
七、負責外商來我市簽證邀請的辦理和重要團組、重點客戶的聯絡接待;審批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我市設立常駐機構;審核全市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
八、負責全市外經貿統計、信息發布和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外經貿發展獎勵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出口貼息、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的落實和管理。
九、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劃布局和管理辦法,協調指導全市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
十、負責制定全市外經貿行業專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的安排,督辦會議決定事項;起草局綜合性文件、材料;承擔機關公文處理、建議、提案、檔案、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機要、接待、財務、綜合治理及後勤保障及協調管理全市外經貿專項資金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製、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公務員管理;駐外工作、學習人員的選派;負責外經貿系統有關業務培訓;外經貿系統的職稱評審;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政治學習、民主生活活動,安排機關黨組工作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與市直機關工委的聯絡,落實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務;負責工會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三、綜合協調科
綜合協調科是開放辦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開放辦的日常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的對外開放工作,指導縣區的對外開放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外資、外貿、外經的調度工作;負責外經貿局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園區建設的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協調全市對外開放軟環境建設;全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擬定;全市對外開放工作調研、信息報送工作;製作外資、外貿、外經月報表。
四、投資促進一科
投資促進一科負責研究亞洲各國和地區(除日本、韓國,以下同)的投資動向,編製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發布全市利用外資政策和招商項目策劃、組織全市對亞洲各國和地區的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的投資促進活動;負責亞洲國家和地區投資促進項目的跟蹤落實、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市政府在亞洲各國和地區設立的具有招商職能的代表機構及招商代表,聯絡市政府聘請的亞洲各國和地區的涉外經濟顧問。
五、投資促進二科
投資促進二科負責研究除亞洲以外區域各國的投資動向,策劃、組織全市對亞洲以外區域各國的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的投資促進活動;負責亞洲以外區域各國投資促進項目的跟蹤落實、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市政府在亞洲以外區域各國設立的具有招商職能的代表機構及招商代表,聯絡市政府聘請的亞洲以外區域各國的涉外經濟顧問。
六、投資促進三科
投資促進三科負責研究日本、韓國的投資動向,策劃、組織全市對日本、韓國的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的投資促進活動;負責日本、韓國投資促進項目的跟蹤落實、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市政府在日本、韓國設立的具有招商職能的代表機構及招商代表,聯絡市政府聘請的日本、韓國的涉外經濟顧問;負責聯繫、邀請、接待國、境外客戶來我市考察、洽談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全市的投資環境。
七、外商投資管理科
外商投資科負責參與制定全市利用外資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和相關政策;審核市級管理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事項的變更;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情況;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及出口統計與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動態,受理並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諮詢、投訴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鼓勵項目免稅進口設備的審核確認;負責外商投資企業中技術先進型和產品出口型企業的認定;編報並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年度計劃;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自動登記進口商品審批和出口配額招標商品的資格審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出口企業貼息、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的辦理;負責審批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我市設立常駐機構;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八、對外貿易科
對外貿易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貿易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對外貿易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實施細則;擬定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的統計及運行狀況的分析;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的組織協調;負責指導、組織企業參與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出口商品交易會、展洽會和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的指導、協調、審核;負責指導、協調外貿發展資金的使用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出口企業生產基地建設和出口商品質量認證和品牌的選評;負責進出口企業電子口岸辦理;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
九、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
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參與制定全市對外經濟合作規劃及相關工作扶持政策;負責對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及其專項統計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資格年檢;負責市場開發、調研工作;對外勞務合作統計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援助項目諮詢服務、協調申報和接受國際經濟援助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技術貿易政策、規章等工作;負責技術設備引進和高新技術產品以及易制毒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技術與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專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技術貿易交流和促進等活動;負責外經貿科技發展項目、技術進步和標準化、信息化等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境外投資規劃,“走出去”扶持政策,初審上報境外投資企業(金融類除外)和機構,負責境外直接投資專項統計、效績評價、聯合年檢及相關培訓,境外投資市場調研,負責國別投資導向目錄,國家投資國別障礙報告制度,企業境外併購事項前期報告制度和資源開發項目備案制度的諮詢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