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平

人們之間一種平等的社會關係

社會公平,體現的是人們之間一種平等的社會關係。包括生存公平、產權公平和發展公平。追求社會的公平與公正一直是社會主義的一個基本目標和核心價值,也是社會主義的魅力所在,更是建設社會主義必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概念內涵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建設取得令世人矚目的巨大成就。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程加快,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利益主體的多樣化所引發的矛盾和問題也越發突出。在這些問題和矛盾中,社會公平問題變得更加突出。黨的十七大提出“實現公平正義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貫主張,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任務。”在新的歷史階段,我們要進一步總結我國社會發展的經驗教訓,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更多地關注社會公平問題。將公平原則納入到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中,將公平原則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的全過程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
司法公平
司法公平

公平要求


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
堅持社會的全面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就是要著眼於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的建設和發展,實現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有機統一。應當承認,改革開放之初,我們對社會事業和社會建設的均衡發展,包括國民教育、公共衛生、社會公正、生態環境等問題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特別是收入分配差距在逐步擴大,社會公平問題日漸成為一個突顯的、受到廣泛關注的問題。
事實證明,沒有教育、文化、政治、社會諸方面發展做堅實基礎,根本不會有真正的經濟增長、經濟發展;以犧牲諸方面的發展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將陷入無序和危機。社會主義社會作為人類歷史上嶄新的社會形態,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全面發展、全面進步的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就是要求我們必須走出追求單一經濟增長的認識誤區,將社會看成是一個活的有機體,注重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推進經濟增長、政治民主、社會平等、文化繁榮、生態平衡綜合均衡發展,確保社會的全面進步。
從科學發展觀的視角來認識公平的價值,我們可以發現,公平是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社會科學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從一定意義上說,只有經濟公平、政治公平和文化公平,才能真正將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
(一)經濟公平規則推動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的發展。科學發展觀首先是要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而如何才能做到又好又快的發展,這就需要充分認識經濟公平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傳統的自然經濟時代,每一個生產單位都是在封閉的區域中完成對各種產品的生產。在現代經濟的交換關係中,一切國家的、民族的、地區的封鎖被打破,勞動力的價值在普遍交換中進行著公平競爭。在這種情況下,一切生產部門的共同基礎是普遍交換本身,是世界市場,因而也是普遍交換所包含的全部活動、交易、需要等等。當然,這種交換還是在一種內在的約定中得以完成的。是建立在市場文明基本約定中的。要使商品互相交換的價格接近於符合它們的價值,就需要建立一種經濟交換的契約文明關係。現代經濟學就是研究通過定價結構起作用的一種組織功能,所以他們往往將經濟學稱為“交換的科學”、“公平的經濟學”。
(二)政治公平規則推動著政治文明的健康發展。政治的進步和發展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政治公平受制於經濟公平,同時對經濟和社會公平又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政治層面的公平,是指國家和社會應當制定相應的法律和規則,保證每個社會成員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在階級社會中,政治公平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政治公平又與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從社會發展的根本要求來看,政治公平就是勞動人民當家做主,每一位公民都具有平等行使的政治權利。只有確立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原則,才能從根本上推動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黨的十七大提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在社會主義制度背景下,要保證人民民主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就必須建立一整套公平正義的規則,要求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在公平正義的規則中進行活動。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的結合起來,這就為社會主義政治公平的實現找到了一條現實可行的道路。我們要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不斷探索實現人民民主的公平機制,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特別是要注重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要努力深化體制改革,探索社會主義公平政治的基本規律,進一步調動和發揮人民群眾的政治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民主健康發展。
(三)倫理公平規則推動著和諧文化的建構。和諧文化是科學發展觀的題中之義。從發展倫理學的層面來看,科學發展觀內在的要求是建立一種新的倫理公平觀,即尊重每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權。這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導向,更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必然要求。倫理公平主要是指在價值觀上倡導一種人格的獨立平等和個人生存價值的平等。儘管每個人由於智力稟賦、受教育的狀況、家庭背景等不同,可能會導致每個人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差異,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系列的不平等。但倫理意義的公平必須有自身的內在尺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嚴,這種人格尊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以上三個層面是相互聯繫又相互區別,有著各自的內在尺度。從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來講,要促使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必須深刻把握不同發展領域的不同尺度要求,避免不同尺度和要求的錯位和竄位。如經濟交換的普遍化和規範化,有力地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體現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保障了經濟公平的運行。但必須明確的是,這種公平只是被界定在經濟領域中,而一旦交換關係普遍滲入到政治和文化領域,它帶給政治和文化的,就可能不是公平,而是腐敗和混亂。

效率均衡


二、公平與效率的均衡:
科學發展觀的必然選擇
公平和效率是人類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一對很難解決的矛盾。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這一矛盾的雙方既是相互聯繫又是相互制約的,同時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所內生的問題又是不同的。在特定的一段時間內,強調某個方面的重要性是應當的。如從中國改革開放近30年的歷史進程來看,在我國改革開放之初,由於經歷了十年浩劫,人民生活水平極其低下,國民經濟面臨崩潰的邊緣,在當時的情況下,有所偏重效率是不得已的,也是可以理解的。經過近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社會有了很大發展,與改革開放初期的狀況有了很大的不同,著力解決公平與效率的均衡已是刻不容緩的。當今世界的社會發展的經驗教訓,中國社會主義的發展歷程,都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迪,這就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和諧社會為目標,推進公平與效率的均衡發展,強調公平與效率並重,進一步重視和解決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問題。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從社會的全面進步與和諧發展的意義上來說,效率與公平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效率的提高是公平形態的物質基礎。公平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和價值判斷,一個首要的前提就必須是經濟效率的提高。沒有效率的提高,沒有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也就不可能出現需要通過公平加以解決的問題,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公平理念也就不會出現。在效率影響公平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看到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在一定程度上的相通性。市場競爭形成了效率原則,這就內在地要求著一種新的價值觀念的形成。經濟效率的最根本要求就是機會均等,這既是效率原則,也是公平原則。機會均等指的是一種起點和條件的平等,即每一個人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公平競爭。從公平的市場競爭意義上說,這就要求和規定著每一個經濟主體都能夠在機會均等的原則下獲取生產資料;能夠在機會均等的條件下參與市場競爭;每一個經濟主體所承擔的賦稅等義務也應當是均等的。另一方面公平構成了效率提高的基本保證。效率的提高並不是一個自發的過程,必須依賴公平的規範約束。這種公平的約束既包含在市場競爭過程之中,也包含在市場競爭之後。
公平的作用,對於微觀部門是如此,對於整個社會更是如此。影響當代中國和諧社會構建的一個很突出的問題,就是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不同職業的公平比較問題。當然,我們不可能要求在收入分配上一刀切,但現在的問題是,收入分配的不公、腐敗現象的出現,已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既會對我國經濟整體效率的提高產生不利的影響,更會危及我國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三、維護公平和正義,推進社會的全面發展
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涵和要求。但科學發展觀絕不意味著放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絕不意味著要放棄對效率的追求。提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推進社會的全面發展,也並不意味著要求各個社會群體和每個人都在平均主義的背景下循規蹈矩,社會不能有任何的差距和不平衡。事實上,我們追求的公平與和諧,是在發展中充滿活力和創造的公平與和諧,而只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公平與正義,才能激發各個社會階層、社會群體以及每個人的創造活力,進而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這兩者是內在統一、相互聯繫的。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尊重每個人在社會發展中的平等權利。人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主體。人的全面發展是社會發展的根本目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要調動所有社會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就必須將維護每一個社會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作為基本的價值規範加以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以人為本是堅持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和根本,這也充分說明我們黨以及全社會進一步認識到尊重人格的平等和尊嚴的現代意義。應當承認,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會使得每個人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有所不同,但絕不意味著我們可消解社會成員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均衡,更不意味著可以忽略一些弱勢群體的存在。社會發展是由歷史的合力所組成,不同的階層、不同的個人都對社會發展起著一種促進的作用。離開歷史合力的整體均衡,剝奪一部分人應有的公平權利和義務,必然導致社會發展的不均衡、不和諧,並且也會導致社會前進的步伐停滯。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其道理也正在於此。
(二)建立公平的社會整合體制和機制,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衝突。馬克思主義認為,利益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內在根據。社會是由“現實的個人”所組成,現實的個人是社會存在的主體。是要從事活動、進行物質生產的。而現實的個人活動動機則是由利益所引起的。人類基本的和直接的利益動機是吃、穿、住,這也構成了人類政治、軍事、外交活動的價值基礎。建構公平的社會整合機制,最充分地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應該享受的改革發展成果,這是我們制訂方針政策的基礎和出發點。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經濟主體的多樣化,不同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矛盾和衝突也越來越突出。尤其是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進一步調整,使得經濟利益矛盾成為人民內部矛盾的根源性和主導性矛盾。如果這些衝突和矛盾得不到應有的關注和解決,我們就難以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就無法實現,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也必然會產生動搖。
當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市場主體利益的分化,不可能使每一個社會群體和社會成員的利益需求都能完全得以滿足,這就要求我們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貫徹唯物史觀的基本原則,從公平與效率、公平與穩定的辯證統一的關係出發,抓准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與不同階層的具體利益的結合點,建立規範的對話和協商機制,儘可能地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體化。在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矛盾時,要注意尊重和依靠群眾團體、利益集團等社會組織的力量,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是建立現代化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因素,他們具有比個人更強的政治經濟表達能力,具有更強的協調各種矛盾的能力。
(三)以公平競爭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社會活力來自於公平競爭,沒有競爭社會就不可能前進,而如果競爭不是在公平的條件下進行,社會同樣也不可能前進。市場經濟本身是一個優勝劣汰的競爭經濟,這就需要我們通過構建公平競爭規範來增強和激發社會創造的活力。要保持競爭在一種公平、健康的軌道上持續發展,就必須建構一個系統的規範競爭的價值標準,這種價值標準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要真正實現競爭的公平運行,就必須貫徹競爭主體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競爭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在競爭過程中是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它們互以對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條件。一方面任何權利的實現都是建立在對義務履行的基礎上的,不存在無義務的權利;另一方面任何義務的履行又是以一定的權利為前提的,也不存在無權利的義務。在競爭不充分的條件下,競爭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是被分離的,一些競爭主體享有充分的競爭權利,卻不需要盡到自身的義務;另一些競爭主體被強行賦予更多的義務,卻難以完全享有自身的競爭權利。這種競爭權利和義務的失衡也必然導致競爭過程的不公平。
二是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相統一的原則。競爭是建立在個人需要基礎上的,競爭的結果只有給個人帶來利益才能喚起個人的競爭熱情。否認或漠視個人利益在競爭中的合理存在,就不可能激活競爭者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應當指出的是個人競爭意識的產生和競爭能力的提高又是同社會整體的進步聯繫在一起的,個人不能超越社會整體的發展進程而獨立存在,競爭的公平結果是既給競爭個體帶來利益,同時又使社會整體力量得以強大。要反對在競爭中只顧個人利益,漠視社會整體利益的價值導向,它將導致貧富不均、兩極分化;同時也不能僅僅強調社會整體利益,否定競爭個體的合理的利益需要,否則,就不可能形成一種富有創造性的競爭格局。
三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統一的原則。物質文明的發展是建立在競爭基礎上的,只有通過競爭機制才能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勞動者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提高。可以說,沒有競爭就沒有物質生產力的普遍提高,但物質生產力的提高又並非競爭的唯一目標,社會的整體發展是建立在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統一的基礎上的。要防止和避免競爭造成的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脫節,就必須建構一種公平的競爭道德系統,努力通過競爭將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結合起來。在競爭過程中,要善於總結和推廣優秀的精神成果,並將這些精神成果同物質創造結合起來。尤其是當代競爭,實質上就是科學的競爭、人才和素質的競爭。競爭的最後歸宿不僅僅是物質文明的提高,而是建立在社會全面進步基礎上的人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