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興國

原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興國,男,原山西省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5年因違紀遭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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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李興國,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5年4月26日,李興國在翼城縣為兒子舉辦婚宴,先後兩次設宴37桌,超過原申報規模,且在婚宴過程中有52名非親屬人員參加,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經翼城縣委研究決定,撤銷其翼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職務;經翼城縣人大常委會議研究決定,撤銷其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