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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彈發射器
一種發射小型榴彈的輕武器
榴彈發射器是一種發射小型榴彈的輕武器。因其體積小、火力猛,有較強的面殺傷威力和一定的破甲能力,主要用於毀傷開闊地帶和掩蔽工事內的有生目標及輕裝甲目標,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援。
由於榴彈發射器在現代戰場上的獨特作用,不僅使用相當廣泛,而且在同其他輕武器的競爭中將得到不斷地完善和發展,成為未來戰爭中重要的作戰武器之一。
發射小型榴彈的輕武器。其外形、結構和使用方式大多象步槍和機槍。有的與迫擊炮相似,亦稱擲彈筒。主要用於毀傷有生目標和輕型裝甲目標,口徑一般為20~60毫米。
榴彈發射器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迅雷銃和噴筒火器,在明代趙士楨編著、成書於1598年的《神器譜》中記載有可發射火_的迅雷銃。這種迅雷銃,可視為榴彈發射器的雛形。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了發射手榴彈的擲彈筒,隨後出現了有一定射擊精度、射程達600米、發射專用彈藥的擲彈筒。
20世紀50年代,美軍要求研製一種曲射和直射彈道兼顧、發射小型榴彈的輕型武器。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於1955年研製成功發射小型榴彈的單發榴彈發射器,定型為M79榴彈發射器並裝備美軍,在越南戰場上大量使用。
1967年,美軍在越南戰場上首次使用了口徑40毫米的MK19自動榴彈發射器。隨後,蘇聯的RGS-17式30毫米自動榴彈發射器也正式裝備部隊,在阿富汗戰場上使用。
榴彈發射器
70年代以後,聯邦德國、新加坡、南非等國家相繼研製成功並正式裝備了自動榴彈發射器。
90年代以後,各國研製成功了多種高性能的榴彈發射器。典型的有美國、瑞典等國家聯合研製的“打擊者”CG-40式自動榴彈發射器等。研製的小型空炸榴彈實現了定時空爆,可用於殺傷街區、塹壕、建築物內隱蔽的有生目標。
口徑為20~60毫米,射程為50~2000米。由身管、機匣、自動機、擊發機構、保險機構、復進機構和瞄準具等組成,有的還有輕便架座。發射的榴彈有殺傷彈、殺傷/破甲彈、榴霰彈、煙幕彈、照明彈、信號彈和催淚彈等彈種。榴彈類似於小型炮彈,具備了炮彈的一些特性,由葯筒(室)、發射葯、戰鬥部和引信組成。例如美國M433式殺傷/破甲榴彈,配觸發引信,穿透裝甲的深度達50毫米,密集殺傷半徑8米以上。
肩射型
以單獨作為一件武器的形式存在,類似於手槍或短霰彈槍——當然,大號得多。可以為前裝或者后裝。通常由單兵攜帶和使用,可以如步槍一樣抵肩射擊,或挾於腰間射擊,亦可置於地面如迫擊炮般射擊。
典型的肩射榴彈發射器有美國於越戰期間廣泛使用的M79 40mm榴彈發射器(后裝)、德國HK 69 40mm榴彈發射器(后裝)、瑞士GL-06 40mm榴彈發射器(后裝)等。
裝上M203 40mm榴彈發射器的M4A1 卡賓槍。(同時亦裝有Aimpoint Comp M2紅點鏡)通常也被稱為“槍掛榴彈發射器”,將發射筒以某種方式平行固定於步槍或其它步兵武器的身管旁,利用步槍本身或特別附加的瞄準具進行瞄準。這種方式將榴彈發射器和步槍結合為一體從而更加緊湊,由單兵使用和攜帶,通常不佔用編製。
可以為前裝或者后裝。射擊方式通常和用步槍相似的抵肩射擊方法,必要時也可採用迫擊炮式發射方法。
典型的附加型榴彈發射器有美國M203、M320 40mm榴彈發射器(都是后裝)、德國HK 79(后裝)、HK AG36 40mm榴彈發射器、比利時FN EGLM 40mm榴彈發射器(后裝)、俄羅斯的GP25 40mm榴彈發射器(前裝)、中華民國T85榴彈發射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QLL91式 35mm榴彈發射器(后裝,只有防暴彈)等。
附加型榴彈發射器一般也可通過增加肩托、握把等組件改裝成肩射型榴彈發射器。亦有一些如HK AG36、M320等是無需增加握把等組件就可作為肩射型榴彈發射器。
槍口發射型
從二戰開始,一些主要國家的步槍都可以發射槍榴彈,當時的方法是在步槍槍口安裝一個筒形、桿形或其他結構的發射裝置,填入專用的槍榴彈或者對手榴彈做一定改裝(如增加尾管等),並在步槍槍膛裝填空包彈,用步槍上附加的瞄準具瞄準后擊發,以空包彈產生的火藥氣體推動榴彈飛行。這種發射方式的發射裝置就是槍口型榴彈發射器,通常是以步槍附件的形式配發。
二戰後,也有部分步槍在設計時就將榴彈發射器作為膛口裝置固定設計下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81式自動步槍和南斯拉夫仿SKS半自動步槍製造的M59/66步槍)。後來,新型槍榴彈的設計在榴彈尾管中增加了捕捉器,可以直接用普通彈擊發,彈頭被榴彈尾管的捕捉器捕獲。
槍口式榴彈發射器通常可以使用肩射或迫擊炮式射擊方法。
槍口式榴彈發射器由於發射準備繁瑣,反應速度慢,瞄準困難已經很少使用。
Mk 19型
XM307榴彈發射器(25mm)也稱榴彈機槍,和機槍、自動步槍等武器類似,利用火藥燃氣做功實現自動連續發射,形成較高的火力密度從而形成強烈的壓制和殺傷效果。通常採用彈鼓或彈鏈供彈,配屬步兵時一般使用三腳架,也常見架設於各種戰鬥車輛(吉普車、步兵戰車等)和直升機以及內河巡邏艇上作為支援火力。
典型的自動榴彈發射器有美國Mk-19(40mm)、德國HK GMG(40mm)、俄羅斯AGS-17(30mm)、新加坡CIS 40 AGL(40mm)、中華人民共和國87式榴彈發射器(35mm)等。
新開發的自動榴彈發射器正在向進一步降低重量和採用智能化彈藥的方向發展,如Mk 47(40mm)、XM307(25mm)。
單發榴彈發射器
有撅把式、推拉式和迫擊炮式三種。撅把式結構是向下打開槍托后,從後膛裝填,與獵槍相似。推拉式結構是將身管推到前方,從後膛裝填。迫擊炮式結構是直接從發射器口部裝填。單發榴彈發射器的系統全重一般小於3千克,初速70~100米/秒,最大射程約500米。
半自動榴彈發射器
能自動裝填,實施單發射擊的榴彈發射器。主要由身管、機匣、瞄準裝置、擊發和保險機構、供彈具、肩托和自動機等組成。通常依靠發射時火藥燃氣的能量實現再次裝填,採用彈匣或彈巢供彈,其外形有的與半自動步槍相似。半自動榴彈發射器系統全重一般小於7千克,初速70~100米/秒,最大射程400~600米。
自動榴彈發射器
能實施連發發射。大多裝有兩腳架,一般還配有三腳架,可選擇全自動或半自動發射。採用的自動原理有導氣式、自由槍機式和槍管短后坐式等。武器系統全重一般在40千克以下,發射器重小於20千克,採用彈鏈或彈鼓供彈,理論射速400發/分左右,戰鬥射速100發/分左右,最大射程2000米左右。
聯裝榴彈發射器
由多個發射管連成一體的集束型榴彈發射器。採用的發射原理有普通槍炮發射原理、三無(無聲、無焰、無光)彈射原理、高低壓發射原理等,一般採用電擊發發射。可抵近發射,也可實施遙控發射,可進行齊射,也可依次連發發射。
榴彈發射器係為採用槍炮原理髮射小型榴彈的短身管武器,因其外形和結構酷似步槍或機槍,
通常稱之為榴彈槍或榴彈機槍;而且有些榴彈發射器與迫擊炮相似,也稱為擲彈筒。榴彈發射器按使用方式,可分為單兵榴彈發射器、多兵榴彈發射器和車(機)載榴彈發射器;按發射方式,可分為單發榴彈發射器、半自動榴彈發射器和自動榴彈發射器三種類型。
榴彈發射器
自動榴彈發射器,也稱為榴彈機槍或連發榴彈發射器,它能自動裝填並實施連發射擊。其突出特點是射速高、火力密度大,理論射速300~400發/min,戰鬥射速100發/min左右;但因發射器/彈藥系統質量高達45~65kg,故機動性較差,多採取機載、艦載、車載使用或步兵戰鬥小組多人使用。其初速與射程大致分為兩種,其一是初速在100m/s以內,最大射程400m,其二是初速200m/s左右,最大射程1500~2200m。
榴彈發射器若按發射原理,又可分為常規發射原理、高低壓發射原理和瞬時高壓原理三類。
榴彈發射器
高低壓發射原理,是一種高壓燃燒、低壓膨脹做功的發射原理。其突出特點是:火藥利用率高,裝葯燃燒完全,膛壓低,后坐力小,且雜訊低。
瞬時高壓原理,也稱彈射原理,發射時無聲、無光、無煙,具有良好的隱蔽性。
榴彈發射器除因不同發射方式和發射原理所決定的不同性能特點外,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它集槍炮的低伸彈道和迫擊炮的彎曲彈道於一體,可對掩蔽物后(如山丘背後)的目標進行超越射擊,也可對近距離目標進行直接射擊;
2.單兵榴彈發射器可單獨機動使用;多兵榴彈發射器採用兩腳架或三腳架,由幾個士兵共同操作;車(機)載榴彈發射器須裝在車輛、艦艇、直升機上的專用架座上使用;
3.一般採用彈鏈或彈鼓供彈;
4.使用的彈種較多,主要有殺傷彈、殺傷破甲彈、榴霰彈以及發煙彈、照明彈、信號彈、教練彈等。
主要性能
國別 | 比利時 | 比利時 | 德國 | 德國 | 德國 | 型號名稱 | FLY-K NR8111式 | PRB426式 | MZP | HK79式 | 齊射 | 口徑mm | 52 | 50 | 40 | 40 | 40 | 初速(m/s) | 90 | 70 | 75 | 76 | 最大射程m | ≥400 | 350 | 有效射程m | 200~600 | 200~300 | 表尺射程m | 50~350 | 射速(發/min) | 發射方式 | 單發 | 單發 | 單發 | 齊射 | 供彈方式 | 手工裝填 | 手工裝填 | 手工裝填 | 發射器長mm | 605 | 683(肩托拉出)463(肩托縮回) | 330 | 發射管長mm | 356 | 發射器質量kg | 4.5(不含彈) | 2.62 | 1.5 | 15(含10發彈) | 榴彈質量kg | 0.75 | 0.72 | 榴彈長mm | 330 | 250 | 46 | 裝備時間(年) | 備註 | 裝備 | 裝備 | 裝備 | 裝備 | 研製 |
國別 | 德國 | 美國 | 美國 | 美國 | 美國 | 型號名稱 | HK榴彈機槍 | M203式 | PI-M203式 | M79式 | MM-1式軍用型 | 口徑mm | 40 | 40 | 40 | 40 | 40 | 初速(m/s) | 240 | 75 | 74.7 | 76 | 最大射程m | 400 | 400 | 400 | 有效射程m | 直射距離1500(面目標)1000(點目標) | 350 | 350(面目標)150(點目標) | 350 | 表尺射程m | 射速(發/min) | 7~10(戰鬥射速) | 6~8(戰鬥射速) | 144(理論射速)30(戰鬥射速) | 發射方式 | 自動 | 單發 | 單發 | 半自動 | 供彈方式 | 彈鼓 | 轉輪 | 發射器長mm | 630 | 380 | 381 | 737 | 635 | 發射管長mm | 305 | 305 | 356 | 發射器質量kg | 20空重 | 1.36(不含彈)1.63(含彈) | 1.36(不含彈)1.63(含彈) | 2.72(不含彈)2.95(含彈) | 5.7(不含彈) | 榴彈質量kg | 0.277 | 0.277 | 榴彈長mm | 53 | 46 | 46 | 46 | 裝備時間(年) | 1970 | 1970 | 1960 | 備註 | 研製 | 生產 | 生產 | 停產 | 裝備 |
國別 | 美國 | 美國 | 美國 | 南非 | 南非 | 型號名稱 | MM-1式警用型 | XM174式 | MK19-3式 | 阿姆斯科MGL | 阿姆斯科 | 口徑/mm | 37/38 | 40 | 40 | 40 | 40 | 初速(m/s) | 76 | 240 | 76 | 76 | 最大射程m | 137 | 400(普通榴彈)1000(火箭增程彈) | 2200 | 400 | 425 | 有效射程m | 120 | 350 | 1600 | 375(面目標)150(點目標) | 375(面目標)150(點目標) | 表尺射程m | 375 | 375 | 射速(發/min) | 24~36(戰鬥射速) | 300(理論射速)90~100(戰鬥射速) | 325~375(理論射速) | 18 | 40(理論射速)15(戰鬥射速) | 發射方式 | 單發 | 自動、半自動 | 單、連發 | 半自動 | 單發 | 供彈方式 | 轉輪 | 彈箱 | 彈鏈 | 轉輪 | 手工裝填 | 發射器長/mm | 546 | 712 | 1028 | 788(肩托拉出)566(肩托縮回) | 665(肩托拉出)475(肩托縮回) | 發射管長mm | 310 | 340 | 發射器質量kg | 9(含彈) | 7.25(不含腳架接合器)7.7(含腳架接合器) | 34(不含三腳架)42.5(含三腳架) | 5.3(不含彈)6.5(含彈) | 3.7(不含彈) | 榴彈質量kg | 榴彈長/mm | 46 | 46 | 裝備時間(年) | 1983 | 備註 | 裝備 | 未列裝 | 裝備 | 生產 | 生產 |
國別 | 前蘇聯 | 前蘇聯 | 俄羅斯 | 瑞士 | 西班牙 | 新加坡 | 型號名稱 | БГ-15式 | AГC-17式 | ГП-30式 | 小隼 | SB40 LAG式 | CIS-40GL式 | 初速/(m·s) | 80 | 183 | 76 | 400(殺傷榴彈)600(箭形榴霰彈) | 240 | 76 | 最大射程m | 450 | 1750 | 600(殺傷榴彈)150(箭形榴霰彈) | 2200 | 400 | 有效射程m | 1200 | 1500 | 表尺射程m | 400 | 350 | 射速(發/min) | 7~10(戰鬥射速) | 65(戰鬥射速) | 60(理論射速) | 200(理論射速) | 發射方式 | 單發 | 單、連發 | 單發 | 連發 | 單發 | 供彈方式 | 手工裝填 | 彈鼓、彈鏈 | 彈匣 | 彈鏈 | 手工裝填 | 發射器長mm | 350 | 840 | 1100(戰鬥狀態)900(攜行狀態) | 980 | 655 | 發射管長mm | 415 | 305 | 發射器質量kg | 1.5 | 35(不含彈鏈,含三腳架) | 1.3 | 6(不含彈匣)6.6(含實彈匣) | 30 | 2.35(不含彈)2.65(含彈) | 榴彈質量kg | 0.225 | 0.115(殺傷榴彈)0.070(箭形榴霰彈) | 榴彈長mm | 28 | 裝備年代 | 1975 | 備註 | 裝備 | 裝備 | 生產 | 生產 | 生產 |
國別 | 新加坡 | 義大利 | 英國 | 英國 | 英國 | 型號名稱 | CIS40-AGL式 | GLF-90式 | 希爾頓HG40式 | 50A式 | 50C式 | 口徑mm | 40 | 5.56/7.62 | 40 | 50 | 50 | 初速/(m·s) | 241 | 75 | 400 | 400 | 最大射程m | 2200 | 400~600(用5.56mm發射管發射) 700~900(用7.62mm發射管發射) | 375 | 有效射程m | 表尺射程m | 射速(發/min) | 325~375(理論射速) | 發射方式 | 連發 | 單發 | 供彈方式 | 彈鏈 | 手工裝填 | 發射器長mm | 966 | 460(行軍狀態) | 388 | 發射管長mm | 350 | 310 | 發射器質量kg | 33 | 8(含發射管和底座) | 6.5~8.5 | 6.5~8.5 | 榴彈質量kg | 榴彈長mm | 53 | 46 | 裝備時間(年) | 備註 | 生產 | 生產 | 生產 | 生產 | 生產 |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陸軍研製並裝備了幾種發射50mm榴彈的擲彈筒;
德軍在改裝后的27mm信號槍上配以相應的榴彈,用以對付戰場上眾多的步兵和裝甲目標,這種大口徑戰鬥手槍,可算是榴彈發射器的雛型。
榴彈發射器
繼美國之後,西歐一些國家也紛紛進行仿效研製。1969年,聯邦德國完成了HK69式40mm榴彈手槍的研製工作,它保留了原德軍大口徑戰鬥手槍的特點。爾後,經改進又研製出HK69A1式、MZP式和警用的MZP-1式榴彈發射器,以及附裝在步槍下方的HK79式榴彈發射器。同期發展的還有瑞士的小隼、奧地利的M203式、比利時的FN40式榴彈發射器等。英國也先後研製出了希爾頓HG#K40mm榴彈發射器。
在越南戰爭期間,蘇聯也加緊了自動榴彈發射器的研製工作,於1972年正式裝備了AГC-17式30mm自動榴彈發射器,並進一步發展出可裝在攻擊直升機和江河巡邏艇上的AГC-17式變型產品。80年代中期,蘇聯又研製成功可附裝在AK-74式5.45mm突擊步槍護木下方的BГ-25式40mm槍掛榴彈發射器。
榴彈發射器的發展方興未艾,總的發展趨勢是:
減小系統質量,提高機動能力
自動榴彈發射器射速高,火力密度大,但發射器加上彈藥的系統質量高達45~65kg,需多人才能使用和搬運,給戰場機動帶來極大不便。為此,各國都從多種途徑減小其質量,以提高機動能力。例如,美國的MK19-3式榴彈發射器加上彈藥總質量達81kg,需4~6人搬運;而後來的蘇聯AГC-17式榴彈發射器總質量為45kg,只需2~3人即可搬運,其機動性大大優於MK19-3式榴彈發射器。
改進總體布局,適應未來要求
與步槍合為一體的附裝型單發榴彈發射器將成為未來單兵榴彈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英國人設想2000年單兵武器是上下兩管,上管為大口徑榴彈發射器,下管為小口徑無殼彈槍。美國推行的先進戰鬥步槍計劃也曾提出在無殼彈槍上兼裝榴彈發射器。
提高威力,減小彈質量,精簡配套
這也是改進榴彈發射器以提高性能的主要方面。美國曾對M433式殺傷破甲兩用彈加以改進,對M430式的改進也已列入日程,並提出如下要求:新的榴彈應比現有40mm口徑榴彈輕得多,而射程、精度和威力則優於現行40mm彈藥,而且配用更先進的引信。同時,美國也對品種和型號多達50餘種的40mm榴彈系列進行簡化,形成以殺傷破甲兩用彈、殺傷彈和教練彈為主、配以少量特種彈的40mm榴彈系列。
擴大應用範圍,發展外延產品
各國除大力發展步兵用榴彈發射器外,還積極發展車載、機載、艦載和警用自動榴彈發射器,擴大它的應用範圍。此外,還設想將瞬時高壓原理的無痕發射應用於民用,以滿足高層建築的救援、滅火等需要。
利用新技術、探索新原理
當高低壓發射原理、彈射原理成功地應用於榴彈發射器時,曾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並迅速加以推廣。在榴彈發射器的40多年發展史中,新技術、新原理賦予了它不同於其他武器的新穎性。不難預料,無殼、可燃葯筒和半可燃葯筒技術,以及各種增程技術和新的原理將不斷為這種似槍非槍、似炮非炮的邊緣武器所吸收,並賦予榴彈發射器以新的生命力。
據粗略統計,裝備使用榴彈發射器的國家達30多個,口徑一般為30~50mm,
榴彈發射器
前蘇聯列裝了AГC-17式30mm自動榴彈發射器和附裝在AK-74式5.45mm突擊步槍下方的BГ-25式40mm榴彈發射器。
德國裝備使用的榴彈發射器包括HK69A1式和MZP 40mm榴彈發射器,德警方裝備了MZP-1式榴彈發射器。
英國裝備了400多具美國M79式榴彈發射器。
法國海軍陸戰隊裝備了原比利時PRB公司研製的NR8111式榴彈發射器。
南非生產裝備了阿姆斯科MGL40mm6發裝半自動榴彈發射器。
另外,以色列、韓國等國裝備有美國MK19-3式自動榴彈發射器,北約和東南亞各國裝備有美國M203式榴彈發射器,非洲一些國家裝備有前蘇聯AГC-17式40mm自動榴彈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