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N
一種傳輸協議
APON是ATM PON的簡稱。ATM是一種基於信元的傳輸協議,近年來,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於接入網上以提供視頻廣播、遠程教學、以及數據通信等多種業務。ATM技術能為接入網提供動態的帶寬分配,從而更適合寬頻數據業務的需要。可以運行在多種物理層技術上,xDSL技術和PON技術均可為ATM的運行提供物理平台。
(圖)APON
在PON中採用ATM信元的形式來傳輸信息的,稱為ATM—PON或簡稱APON。這種模式建立的是一個點到多點的系統,不僅可以利用光纖的巨大帶寬提供寬頻服務,還可以利用ATM進行高效的帶寬業務管理。
(圖)APON
經過以21個全球主要電信運營商為主的FSAN(全業務接入網)集團的不懈努力,1998年10月通過了全業務接入網採用的APON格式標準——ITU-T G.983.1;2000年4月批准其控制通道規範的標準ITU-T G.983.2;2001年又發布了關於波長分配的標準:ITU-T G.983.3,利用波長分配增加業務能力的寬頻光接入系統。
(圖)APON
(圖)APON
實現APON的關鍵技術有多址和接入控制技術(在使用TDMA上行接入時包括測距、帶寬分配等)、突發信號的發送和接收技術、快速比特同步技術以及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技術。
實用的PON系統主要是窄帶PON,由窄帶PON升級到寬頻的APON,終端設備和控制協議都需要進行大幅度的改動,傳輸速率的提高對物理層設備和媒質訪問控制(MAC)協議都有新的要求。只要寬頻PON的成本可以控制在窄帶PON的1.5倍以下,還是可以接受的。雖然寬頻PON的技術細節還需要在其實際的發展和使用中繼續研究和完善,但ITU-T在APON實用系統出現之前就確定了G.983建議,對APON進行了規範,它進入實用的步伐將會更加順利。
EPON和APON最主要的區別表現在幀結構上(EPON和APON的幀結構格式、幀周期長度及打包方式全都不一樣),而它們的主要技術差別是:EPON的數據傳輸是以可變長度的分組進行,最長1,518位元組;而APON數據主要是以53位元組固定長度的ATM信元方式傳輸。
APON支持者聲稱,他們的系統具有固定長度的幀結構,因而能更快、更有效地同步;而基於IP的EPON方案,則從不知道數據包有多長,必須硬性切斷,並按較小的長度重新分組。這是因為,按網際網路規定的IP包最大長度為65,535位元組,而EPON協議規定的分組包最長為1,518位元組。
與此對應,EPON支持者爭辯說,用APON運載IP業務很難且效率低。APON的分組包必需按每48位元組一小段切割,而且每段得加上5位元組的字頭,所以這種處理方式既費時、複雜、浪費帶寬,又增加了額外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