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統計局
金昌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41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101號)精神,設立金昌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擬定全市統計改革建設規劃和部門規章。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研究制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和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全市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能源統計和服務業統計調查、評估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審查部門統計標準,監督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市、縣統計部門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縣(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發揮統計信息資源優勢,開發、運用統計數據資料,負責為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並開展監督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機構編製、宣傳、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工、青、婦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系統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
紀檢監察室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協調、監督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負責本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查處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本系統內有關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
(二)綜合法規科(掛統計執法大隊的牌子)
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提出宏觀調控決策建議;制定全市各類統計制度、標準和資料庫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方案及涉外、民間統計調查活動;負責全市統計行政法律事務和法制建設;研究統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及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辦經濟形勢分析例會、統計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資源環境核算和城市統計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編輯《統計提要》、《統計內參》,承擔《金昌統計年鑒》、《統計月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三)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郵電、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旅遊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並提供工業、農業、農村住戶、農產量、原材料、固定資產、建築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郵電、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旅遊業統計各類數據;組織指導上述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調研和分析。
(四)人口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社會、科技、勞動力、文化產業、群眾安全感、勞動工資、城市等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統計監測,綜合整理並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人口就業等統計數據;組織進行全地區的社會綜合指標體系評價;組織指導全市人口、社會、科技和勞動工資等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調研和分析。
(五)普查調查科(掛市政府普查辦的牌子)
組織實施農業、經濟、人口等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投入產出調查和臨時交辦的一次性調查;負責各項普查和調查的技術性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計劃,報批准后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普查及社會經濟調查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調查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組織進行普查資料的開發應用。
(六)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和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縣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能源與資源統計分析研究。
(七)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倉儲、郵政、信息傳輸、軟體、金融、租賃、科學研究、地質勘查、水利、環境、公共設施管理、教育、衛生、體育、娛樂、公共管理、社會組織、服務等行業個體經營戶統計調查工作以及交通運輸業、人才資源等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服務業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基層的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宣傳貫徹《統計法》,開展服務業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協助組織開展經濟普查工作;負責服務業企業名錄庫的維護和更新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服務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組織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服務業季、年度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新增服務業單位的入庫及限下服務業企業抽樣調查工作。
(一)金昌市統計計算站。正科級建制,其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大型普查的數據處理和工業、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業和文化旅遊業等專業的數據處理工作;承擔金昌統計信息區域網的更新、維護和正常運行工作,修訂、優化、制定數據處理軟體程序;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的安全保密工作及縣(區)、開發區、市局各科室數據傳輸保障工作;承擔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培訓工作。
(二)金昌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正科級建制,其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管理對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委託、專項、市場調查,並對各類調查結果進行評價和新聞發布;負責市統計局外網數據資料的載入、維護與管理;開展相關信息資料加工處理與市場調查;負責相關科學研究及其信息發布,並對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另核定工勤事業編製1名。
(二)市統計計算站事業編製7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經費供給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三)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事業編製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經費供給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本規定由金昌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金昌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甘肅省金昌市統計局局長 | 彭淑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