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煤炭工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陝西省煤炭工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一)划入原省煤炭工業局承擔的煤炭行業管理職責。 (一)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目錄

正文


根據我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需要,經2006年9月28日省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省煤炭工業局和省煤田地質局不再合併。組建新的省煤炭工業局,新組建的省煤炭工業局正廳級建制,為主管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一、職責調整
(一)划入原省煤炭工業局承擔的煤炭行業管理職責。
(二)將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交由省煤炭工業局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協同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編製並實施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礦區總體規劃;組織編製煤炭生產開發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綜合利用的意見,組織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起草行業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指導市縣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二)依法進行煤炭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對生產礦井的開採方式、開採順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生產礦井的儲量管理,依法監管煤炭資源回採率。
(三)依法進行全省煤炭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辦煤礦企業審批、申報工作;負責煤礦生產能力的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規頒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礦長資格證;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煤炭鐵路運輸計劃。
(四)負責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驗收,督促市縣政府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發證工作,組織進行煤炭行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省煤炭工業生產動態、煤炭行業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和市場信息、安全信息的分析和發布;負責煤礦安全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省煤炭工業局內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經營資格管理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信訪、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外事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管理工作,負責省屬國有煤炭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承辦煤炭經營資格證的審核發放和鐵路運輸計劃制定工作;依法監管煤炭經營秩序;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二)規劃發展處
協同有關部門研究編製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礦區總體規劃;研究編製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研究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的建議,組織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承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和礦井報廢審批工作;承辦煤炭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業務;監督煤礦建設工程質量;承辦開辦煤礦企業審批、審報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三)開採監督管理處
承辦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管煤炭生產秩序;負責行業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起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煤炭行業環保工作;負責煤礦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負責生產礦井儲量管理,依法對煤炭資源開採、煤炭資源回採率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煤礦生產系統驗收。
(四)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煤礦和局屬單位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煤礦和局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對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監督煤礦企業維簡費、安全資金的提取和使用;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發證工作;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的頒發工作;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五)信息調度處
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生產、運輸、銷售信息的調度(24小時值班)、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及時掌握煤炭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經營狀況,負責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負責煤礦安全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製
省煤炭工業局機關人員事業編製33名。局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職數1名(副廳級)。紀檢組長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五、所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