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攤販

流動形式進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販

流動商販是以流動的形式進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販。

人員組成


(一)無業、下崗或待業人員;(二)外來流動人員;(三)本地農民(自產自銷)。

經營內容


流動攤販
流動攤販
1、噪音擾民,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這些設攤人員設攤時間都比較早,有的凌晨3—4時就上街設攤,沿街叫賣,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群眾對此投訴較多。
2、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流動攤販不交稅,無營業執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無”商品,且任意定價,嚴重擾亂了合法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利益,為假冒偽劣者提供了市場,影響了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城管部門經常會收到合法商店的舉報電話和投訴。
3、浪費和摧毀公共設施
流動攤販佔用了本應屬於全社會的公共空間和道路,據報載,因佔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過去的10年左右降低為3至5年。
4、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和品味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城市的基礎設施越來越完善,城市環境越來越優美。但是無處不在的流動攤販使原本寬敞、整潔的街道廣場擁擠不堪、骯髒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政策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條例》最大亮點是,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也可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可以不包括經營場所,但他們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這意味著,以後,被稱“走鬼”的全國3000萬流動攤販們有望變身成為合法的個體戶,進入固定區域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