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
解決廣大群眾的住房問題,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應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兩手抓”,特別是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形成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體的多層次、差異化住房政策體系。概括來講,就是要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
“低端有保障”,就是通過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體由於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沒有能力進入市場,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決住房問題。各級政府必須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這部分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中央已經提出到2012年年底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城市和國有工礦成片棚戶區改造的目標。各級政府要制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應中的比例,並優先保證供應。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落實土地出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主要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定。
“中端有支持”,就是採取措施支持中等收入群體解決住房問題。中等收入特別是中等偏下群體既享受不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又難以承擔價格高昂的商品房,被通俗地稱為“夾心層”。對這部分群體,應通過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適當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範圍,加快建設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積極幫助他們解決住房困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明確提出將公共租賃房建設作為工作重點,確保比去年有較大增加。
“高端有市場”,就是支持有支付能力的群體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逐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體系,加強宏觀調控,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使其在滿足高收入群體多樣化的住房需求、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實現“住有所居”,也要求普通群眾轉變住房觀念。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樹立適度、合理、節約的住房消費觀念,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預期。對很多年輕人來說,可以考慮先租房,或者買小戶型住房,隨著經濟實力增加,逐步改善住房條件。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古往今來,住房始終傾注著人們許多的希冀與憧憬。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通過黨和政府、社會各方面堅持不懈的努力,廣大群眾的住房問題會得到更好的解決,“住有所居”的目標將一步步變為現實。
住有所居”是人們的夢想,但對“居”的標準卻各有不同。
分析當前高房價引發的社會問題,不能不說部分“房奴”現象的出現,與對“住有所居”中“有”的概念認識有誤相關。
“有”到底該怎樣理解?
目前,一些人將其單純理解為“擁有”,即全部產權歸自己的擁有。無論是一次性還是分期付款,對工薪階層而言,購買住房都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於是“房奴”出現了。每個月要拿出可支配收入的一半甚至更高的比例來償還貸款本息,不敢消費、害怕漲息、擔心失業,隨之而來的家庭生活質量的下降,讓人失去生活的幸福感。而這樣的日子通常會延續20到30年。
其實,合理的住房消費結構,既包括購買住房,也包括租賃住房,在一些發達國家,租賃住房的比例較高,特別是在中低收入人群中,以租賃方式保障階段性住房需求是通行做法。
還有一些人把“有”的標準定得過高。“買房就要一步到位”、“至少三室一廳”的擁有標準使得很多收入不高者的房子成為生活中不能承受之重。
更有一些人將“有”的年齡提前了。資料顯示,很多發達國家居民購房年齡平均在40歲左右,在我國一些城市,購房人平均年齡只有27歲。
這樣的年齡意味著剛參加工作不久,尚處於職業金字塔的底層,自身薪酬、投資渠道都很少。此時購房居住,除了“啃老”,只有“累己”。
事實上,立足實際、量力而行、合理消費,從租到買、從小到大的梯度消費,應是適合當前社會實際的住房消費模式。這不僅能使社會對住房的需求平緩有序釋放,還可以對房地產業和經濟形成持續的拉動力。
畢竟,在人口眾多、土地資源有限的中國,難以承載大多數居民大戶型、高檔次的住房消費要求。
而工作經驗的積累帶來薪酬增加,有了穩定且較高收入后再買房,可有效減輕購房者生活負擔,規避風險。
“十二五”期間,國家大規模推進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相信各地通過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更多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體、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在這個過程中,大力倡導科學合理的住房消費觀念和健康的住房消費預期就顯得格外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