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項目,囊括了制陶、刺繡、中醫等領域最能體現中華文化特色的技藝項目,設立退出機制,對怠於開展非遺保護傳承或過度開發的企業和單位,將撤銷基地標牌,並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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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傳統藝產式千傳授確傳習系,嚴維護傳統技藝材料、核技藝傳統藝流程,保護傳承傳統技藝提。
核技藝鍵藝流程,堅持秉承傳統,守“制”非遺產保護“底線”,市益驅,量采械化產複製。
在生產、經營、流通等環節,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健康的保護,最終得以傳承發展,這是“生產性保護”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不能為了短期的經濟效益而進行過度開發,避免急功近利,在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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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對怠於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或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企業與單位,將予以撤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標牌,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