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項目,囊括了制陶、刺繡、中醫等領域最能體現中華文化特色的技藝項目,設立退出機制,對怠於開展非遺保護傳承或過度開發的企業和單位,將撤銷基地標牌,並向社會公告。

概述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質化遺產產保護,指保持非質化遺產、整傳承核,藉助產、流、銷售段,非質化遺產及資源轉化化產品保護式。

主要目的


傳統藝產式千傳授確傳習系,嚴維護傳統技藝材料、核技藝傳統藝流程,保護傳承傳統技藝提。
核技藝鍵藝流程,堅持秉承傳統,守“制”非遺產保護“底線”,市益驅,量采械化產複製。
在生產、經營、流通等環節,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健康的保護,最終得以傳承發展,這是“生產性保護”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不能為了短期的經濟效益而進行過度開發,避免急功近利,在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利用。

機構設置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第一批國家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命名后,文化部將研製《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命名管理辦法》,加強對示範基地開展非遺生產性保護工作的指導和檢查,並實行動態管理。
對怠於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或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企業與單位,將予以撤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標牌,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