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價值形式

簡單價值形式

簡單價值形式亦稱“個別價值形式”或“偶然價值形式”。指包含一對商品交換關係的價值形式,即一種商品的價值個別地偶然地表現在另一種商品上。交換公式為: X量商品A=Y量商品B。這裡,商品A的價值的質和量通過商品B獨立地表現出來,A作為被表現價值的商品,處於相對價值形式,B作為表現A價值的商品,處於等價形式。

含義


簡單價值形式:一種商品的價值偶然地表現在另一種商品上的表現方式。

表現形式


當時,原始部落之間還沒有社會分工,每一個部落都適應於他們所處的自然環境從事自給自足的生產。隨著勞動生產率的緩慢增長,一些原始部落開始在自給自足之餘,偶或有一些多餘的產品,就被拿去同鄰近的部落交換。交換的對象也帶有偶然性。只要是本部落所需要的東西,能換到什麼就換什麼。
簡單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雖然是商品交換萌芽時期的價值表現形式,但是,一切價值形式的秘密,都已隱藏在2隻羊=1把斧子這一簡單的價值關係中。因此,考察價值形式必須首先分析簡單價值形式。

兩極


2隻羊=1把斧子這一簡單的價值形式,反映了羊和斧子這兩種商品的價值關係。羊和斧子分別處在等式的兩極,在價值關係中處於不同的地位,起著不同的作用。在這一等式中,羊起著主動的作用,是價值被表現的商品,斧子只是作為表現羊的價值的材料,起著被動的作用。
羊作為商品,由於在它的生產過程中耗費了人類勞動,是有價值的。但是羊的價值在同其他商品交換之前,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一旦它同斧子交換,它的價值就得到了證實,就從斧子身上表現了出來。所以,處於主動地位的羊,在這一價值關係中,是作為價值被表現的商品出現的。但是,這一價值關係中表現出來的,只是羊的相對價值,即羊的價值同斧子的價值的相對量。所以羊是相對價值形式,或者說,是處在相對價值形式的位置上。在這一價值關係中,斧子這一商品是表現羊的價值的材料,是作為羊的等價物而存在的,所以它是等價形式,或者說,是處在等價形式的位置上。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是價值關係中互相依賴、互為條件、不可分離的兩個要素。處於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離開了它的處於等價形式上的對立面,就只是孤立的商品,無法表現它的價值。處於等價形式上的商品離開了它的處於相對形式上的對立面,也就喪失了作為等價物的作用。
或許有人認為,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的區分純粹是人為的,因為2隻羊=1把斧子同1把斧子=2隻羊,是同一的價值關係。就羊的持有人來說,他把羊換成斧子,是2隻羊=1把斧子。而就斧子的持有人來說,他把斧子換成了羊,是1把斧子=2隻羊。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呢?當然,從價值表現的等式來看,2隻羊=1把斧子必然包含著1把斧子=2隻羊的相反關係。但是,在2隻羊=1把斧子的等式中,羊是價值被表現的商品,而斧子則是表現羊的價值的商品。而在1把斧子=2隻羊的等式中,斧子是價值被表現的商品,羊則成為表現斧子價值的商品。一個商品究竟是處在相對價值形式還是等價形式,完全取決於它在價值表現中的地位。一個商品在同一的價值表現中,不能同時具有兩種形式,不能同時既處在相對價值形式上,又處在等價形式上。所以,價值形式的兩極,不僅互相依賴,互為條件,而且互相對立,互相排斥。

特點


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不僅是簡單價值形式的兩極,而且在一切價值形式中都存在著。簡單價值形式所反映的,雖然僅僅是兩種商品在偶然的交換中所發生的價值關係,但是商品價值的質和量,都通過它的交換價值而有所反映。同時,在羊和斧子這兩種商品的交換關係中,羊的自然形態只體現使用價值,而斧子的自然形態卻成為羊的價值的表現形式。這就是說,隱藏在商品內部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對立,已通過兩個商品的關係表現為外部的對立。在簡單價值形式中,已隱藏著一切價值形式的秘密。
簡單價值形式是一種不成熟的價值形式,只是價值形式的一種胚胎形式。在這裡,交換隻是偶然的行為。羊的價值只是通過偶然的交換在斧子上得到簡單的表現。它還沒有通過更廣泛的交換而獲得更複雜的表現。同樣地,斧子也只在同羊的個別交換行為中取得了等價形式的地位,還沒有在廣泛的交換中成為許多商品的共同的等價物。所以,在簡單的價值形式中,相對價值形式只是簡單的相對價值形式,而作為它的對立面的等價形式,也還只是個別的等價形式。當然,商品的價值形式不會停留在某一階段長期不變。隨著社會分工的出現和商品交換的發展,商品的價值形式也就會從簡單的、個別的、偶然的形式發展到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繼而發展到一般價值形式,並最後發展到貨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