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江西省政府組成部門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是江西省政府組成部門,是江西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加掛省文物局牌子,為正廳級。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給予“通報嘉獎集體”。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統籌規劃全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強省建設。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省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省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規劃、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省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江西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管理全省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查、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訪、安全等工作。牽頭組織議案、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考核和督查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全省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人事處。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參與開展文化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文化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的評定。負責和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財務處。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省文化和旅遊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協調文化和旅遊項目資金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推動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歸口管理行業扶貧工作。
(五)藝術處。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以上水準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六)公共服務處。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七)科技教育處。擬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各技術提升。擬訂文化和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八)非物質文化遺產處。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申報、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九)產業發展處。擬訂全省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參與重大旅遊項目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牽頭組織區域旅遊合作工作。
(十)資源開發處。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十一)市場管理處。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二)對外交流與合作處。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計劃、措施。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協調我省在省外、境外設立的文化、旅遊機構相關業務工作。承擔國外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
(十三)宣傳推廣處。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營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協調全省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文化和旅遊產品的推廣營銷工作。承擔策劃並組織實施全省性大型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審核並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承擔新聞宣傳工作。
(十四)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處。擬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省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
(十五)博物館處。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化、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推動落實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鑒定管理工作。
(十六)文物保護處。擬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和利用、考古、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相關工作。承辦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
(十七)革命文物處。擬訂革命文物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協調、指導革命文物的認定、定級、建賬和建檔工作。參與、指導革命文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協調、指導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協同做好全省革命文物宣傳傳播工作。
(十八)文物督察處。擬訂文物、博物館安全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組織協調文物、博物館安全事故核查處理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辦理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負責文物業務綜合協調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江西省贛劇院
江西藝術職業學院
江西畫報社
江西省藝術研究院
江西畫院
江西省演出公司
江西省圖書館
江西省群眾藝術館
江西省博物館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江西省美術館
江西省文物商店
江西省文物保護中心
江西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江西省文物保護執法隊
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
江西藝術劇院
省直文化系統保育院
江西省藝術檔案館(江西省文化廳信息中心)
江西省展覽中心
江西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江西省旅遊信息和培訓中心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書記、廳長:李小豹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任永新、陳曉平、郎道先、丁新權、黃小蓉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江西省監察委員會駐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雷朝暉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巡視員:潘之鈺、章國寶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3月12日,被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評為“2019年度消防工作先進部門”。同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給予“通報嘉獎集體”。
省文化和旅遊廳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文化和旅遊業在“寒冬”中實現“逆襲”。2020年“五一”期間旅遊接待人次和總收入均排名全國第1位,“十一”期間全省接待遊客6800萬人次(全國第2位),增長8.75%;旅遊收入400億元(全國第5位),增長2.78%,是全國率先實現雙正增長的4個省份之一。出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共渡難關10條措施等政策文件,聯合金融機構成立全省中小微文化和旅遊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新增了一批高等級景區,廬山西海成功創建國家5A級景區,填補了我省水域旅遊5A級景區空白。在全國率先恢復省內市場,出台提振旅遊消費、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等政策措施,策劃實施“愛江西·健康游”“全國學子樂游江西”等活動。2020年,全省新簽約文化和旅遊項目231個,新開工項目177個,續建項目34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