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事件
危害事件
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危害事件是指可能帶來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的事件,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可以理解為危險源或事故隱患。從本質上講,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質和能量、有害物質失去控制而導致的意外釋放或有害物質的泄漏、散發這兩方面因素。對於危險危害因素的分類方法有多種,如按導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進行分類,則可根據GB/T13816—92《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分為六類: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和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和危害因素、其他危險和危害因素。該種分類方法適用於各行業的在規劃、設計和組織生產時,對危險危害因素的預測和預防、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應用計算機管理、職業安全衛生信息的處理和交換及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除此之外,也可根據事故類別、職業病類別進行分類。
“識別危害的存在並確定其性質的過程。”生產過程中,危害不僅存在,而且形式多樣,很多危險源不是很容易就被人們發現,人們要採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對其進行識別,並判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種類和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這一識別過程就是危害辨識。危害辨識是控制事故發生的第一步,只有識別出危險源的存在,找出導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生。辨識時應識別出危險危害因素的分佈、傷害(危害)方式及途徑和重大危險危害因素。對於組織來說,應辨識的主要部位為廠址、廠區平面布局、建(構)築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有害作業部位(粉塵、毒物、雜訊、振動、輻射、高溫、低溫等)和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搶救設施及輔助生產生活衛生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