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實踐法
自覺實踐法
自覺實踐法,有時也叫“自覺積極法”,它是一種生張在自覺掌握一定語言理論知識基礎上,通過大量言語實踐活動達到直覺運用目的語的第二語言教學法。
該法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初的前蘇聯,它是前蘇聯外語教學界20世紀60年代以後廣泛採用的一種教學法。
20世紀30年代之後,前蘇聯正統的外語教學法一直是接近於語法翻譯法的自覺對比法,偏重語言知識,過多地使用對比和翻譯,忽視外語的實踐能力,特別是口語能力的培養。50年代後期,前蘇聯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與其他國家的交流越來越頻繁,迫切需要大量外語人才。但自覺對比教學法造成的結果卻是外語教學與實際社會需求嚴重脫節。50年代末60年代初,前蘇聯外語教學界開展了兩次關於教學改革的大討論,最終形成了一個既保留傳統合理內函又充分體現改革精神的“自覺實踐法”。
自覺實踐法是一個理論基礎厚實的教學法體系。
語言學基礎是前蘇聯著名語言學家謝爾巴院士關於區分語言、言語、言語活動的學說。
心理學基礎初期是別利亞耶夫關於外語和思維關係的外語教學心理學說,後來主要是前蘇聯心理學的言語活動理論。
自覺實踐法教學有以下基本原則。
(1)自覺性原則。自覺性原則是前蘇聯自覺對比法中最重要的教學法原則,自覺實踐法繼承了自覺對比法的“在語言理論的指導下實踐”這一主張,但有所發展,把自覺性的範圍加以擴大。它承認語言理論知識對外語學習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在外語教學中起決定性作用的不是理論知識,而是大量的言語訓練。認為不僅要理解語法規則,能進行語法分析,更要理解語義和實際用法,從自覺到直覺。
(2)實踐性原則。強調言語實踐活動是外語教學的主要途徑,要求80%的時間用於言語實踐,20%的時間用於語言理論知識的講解,並強調教學目的是培養用外語進行交際的實踐能力。實踐性原則是自覺實踐法的首要原則。
(3)交際性原則。這條原則是對實踐性原則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以來成為主導原則。言語活動從根本上說是一種交際活動,所以教學活動主要應是言語交際的實踐,目的是培養學生的交際能力,交際不但應是外語教學的主要目的,而且還應該是主要的教學手段和檢查尺度。
(4)情景性原則。主張傳授知識,進行言語交際實踐都應設置在特定的情景、場合之中,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實的交際情景。
(5)綜合教學為主原則。自覺實踐法認為外語教學首先應該是綜合的,但並不妨礙人工地劃分出不同的方面來,如語音方面、詞忙方面、語法方面、修辭語體方面、民俗學方面。分出不同方面,主要是為了方便教師在教授時根據語言材料的不同可以有所側重,而實際教學過程都是綜合的,不應孤立進行。還強調以句子為基本交際單位的綜合教學,包括聽說讀寫四項技能的綜合教學。
(6)考慮母語原則。既主張大量的外語實踐,又考慮發揮母語的正遷移作用,限制使用母語但不排斥母語。
(7)考慮語體原則。外語教學一開始就應注意到語體問題,教學生掌握外語的同時,也應讓他們掌握使用目的語進行真實的言語交際所需的各種語體和本領。這條原則實際上是交際性原則的延伸。
(8)自覺實踐法還提出直觀性原則以及適用於初級和中級階段外語教學的“口語領先”的原則。
自覺實踐法是一種為矯正現代語法翻譯法——自覺對比法的弊端而提出的新改革法,它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綜合性的教學法體系,繼承了語法翻譯法和直接法的合理內核,克服了二者的片面和極端之處,而且積極吸取了其他教學法流派的長處,使自身不斷發展,走向成熟。前蘇聯20世紀60年代以來廣泛採用自覺實踐法,應用自覺實踐法之後,前蘇聯的外語教學質量有了明顯的、普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