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敖包
蒙古民族傳統習俗
祭敖包是蒙古民族傳統習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祭敖包是草原民族崇尚自然思想的表現形式之一。錫林郭勒盟是祭敖包歷史遺存保存較為完整的地區。蒙古族崇尚的“敖包”,也叫“腦包”“鄂博”,意為“堆子”,以石塊堆積而成,一般都建在山頂或丘陵之上,形狀多為圓錐形,高低不等。
2006年5月20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申報的祭敖包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X-40。
“敖包”,是蒙古語,漢語意為“堆子”,還有“腦包”“鄂博”兩種變體叫法。據史書記載,在成吉思汗時代,每逢大事或征戰時,成吉思汗必定要親自到神山之下,摘帽掛帶,虔誠祈禱,以求蒼天保佑。在古代游牧於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以石塊堆成敖包來作為道路或牧場邊界的界標,在廣闊的大草原上用它來辨別方向、區分游牧場地。久而久之,蒙古人就將其演化為祭祀天神、自然神或祖先、英雄人物的祭壇。蒙古人至今還保留著祭敖包的古老習俗。
蒙古民族的薩滿教崇拜藍天。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確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靈,就是“長生天”,蒙古人賦予它以很大的神力。《元史》卷72有關於祭天習俗的記載:“元興朔漠,代有拜天之禮。衣冠尚質,祭器尚純,帝后親之,宗戚助祭,其意幽深古遠,報本反始,出於自然,而非強為之也。”在古代蒙古人的觀念里,天和地是渾然一體的,認為天賦予人以生命,地賦予人以形體,因此,他們尊稱天為“慈悲仁愛的父親”,尊稱大地為“樂善的母親”。他們還崇拜山嶽,崇拜河流,認為這一切都是由神靈掌管著。蒙古人因為把一切萬物都看作神靈來崇拜,從而也崇拜山川及土地的其他各部分或掌握這部分的神靈,這種聖地可以分成共同的和個別的兩類。這個別的聖地就是所說的敖包。所以祭敖包不是單一的祭天或祭地。祭敖包是祭各種神靈,是個綜合概念。
這種聖地是各氏族在自己的領地上所建,它起源於氏族社會。具有祭祀祖先留下的這片天地這方山水的意義,因而是祖籍的一種表徵。蒙古語中姓氏一詞,就是由敖包一詞演繹來的。內蒙烏審旗的哈德亨、艾古爾斤、赫賴德、察哈爾等以氏族為單位供奉的敖包,就是烏審旗的十三個氏族的名義供奉的,因此敖包是氏族的標誌,是旗徽的變形。
敖包所祭,最初是自然的神靈,爾後又包括祖先的神靈。總之敖包成為神靈所棲之場所。敖包成為某一氏族,某一蘇木、某一區域的保護神。方觀承《從軍雜記》云:“峰嶺高處,積亂石成冢,名鄂博,謂神所棲……”紀昀《烏魯木齊雜記》云:“鄂博者,累碎石為蕞以祀神……”所以它是人們頂禮膜拜的聖地。
祭敖包
祭祀敖包分大祭和小祭,大祭要宰殺牛、羊為祭品,小祭用奶品果類作祭物。屆時附近村屯的民眾聚集到這裡,敖包達(敖包長或村長)在祭祀時處理所管轄的行政事務,舉行盛大的祭祀活動和規模盛大的“那達慕”大會,進行傳統的“好漢三藝”比賽。
古時的祭祀大致有血祭、酒祭、火祭、玉祭四種。血祭,即人們認為一切都是天地所賜,只有宰殺牲畜來報答天地,才是誠心誠意,以謝天地之恩。因此宰殺自家最好的肥牛、肥羊,用血肉來祭祀敖包、塗抹敖包。酒祭,即《蒙古秘史》中稱作“酒注禮”,撒酒祭奠。就是把鮮奶、奶油、奶酒,一滴一滴地灑在敖包前,祈求幸福火祭,即蒙古族把火看成是最聖潔的,因而以火祭祀敖包,在敖包前點起篝火,把供物、祭品投入火堆里一同燒之。玉祭(在修復舍不歹村敖包時,從主敖包內挖出玉石、翡翠、瑪瑙、碎金銀、珠寶;張及營子村敖包里曾挖掘青銅鼎;推朋村敖包里扣放著鑄鐵鍋),就是把自己最貴重的珠寶、錢物放於敖包石堆下,奉獻給天、地、神的代表——敖包。
蒙古勒津民間祭祀敖包的時間大都在每年農曆七月十三日,還有四月十六日、七月初二、九月二十二日。如舍不歹村敖包、吐呼魯村敖包、舊貝村敖包、海棠山敖包、奇金台敖包、杜代村河南敖包,都在每年七月十三日舉行。阿貴山敖包祭祀在每年農曆六月十五日至七月末舉辦的“牙日奈"法會期間舉行。
關山旗敖包祭祀在每年農曆七月初二,過去祭祀敖包時用各色彩旗彩帶把敖包裝飾一新,祭祀日供上全牲,旗王爺、旗府官員和全旗的梅林、扎蘭哎啉達(村官)以及鄰近村屯的百姓都前來參加,遠近的香客及遊客從四方彙集到這裡。祭祀開始,旗府的執事官員在敖包前面的石桌上點燃檀香、焚香奠酒,向敖包表示虔誠之詞,請十三位喇嘛打坐,在敖包前誦《雹神經》經文。這時鈴聲、鼓聲、鑼聲、號筒、誦經聲四起,石鼎上香煙裊裊,旗王爺領頭向敖包磕頭。在清脆吉祥的誦經調和喇叭聲中,為首的老人舉藍旗在前,插在中心敖包上,其它各色旗插在另外的敖祭敖包包上。將招福箭插在盛滿糧食的斗里。為首的喇嘛起身手持招福箭順時針方向繞敖包三圈,口誦“天父保佑家鄉/人人身體健康/風調雨順/普照陽光/五穀豐登/五畜興旺/寶音賀喜格(福祿),呼來(招福用語)!呼來!”的招福詞后,各村村官每人手捧一個豬后鞘,繞敖包三圈,把豬后鞘放在供桌上,作為供奉敖包和山神的祭品,用肉粥塗抹十三敖包,每戶人家都做些點心等祭祀食物,分別放置於供桌上。祭祀活動結束后,把祭敖包的豐盛果品、酒、肉分給大家享用。也有人擲黏豆包,積德行善,給敖包添加山石。民間藝人演奏各種樂器、演唱民歌、跳舞,盡情娛樂。
敖包類型多樣,主要分為祭祀性敖包與標記性敖包。祭祀性敖包有以天地、樹木為祭祀對象的原始自然崇拜性質的敖包;有以祖先為祭祀對象的,有以歷史人物為祭祀對象的,也有以體現佛教文化的寺廟敖包。標記性敖包主要包括“路標敖包”“邊界敖包”等敖包。
十三敖包的形式有3種。一是中間碩大敖包,其餘十二個小敖包圍繞在大敖包周圍,如巴吉營子村敖包。二是中間一個大敖包,兩邊各建5各小敖包,前後各建一個小敖包,如舍不歹村敖包。三是中間一個碩大敖包,兩側各有翼形6個小敖包,如七家子敖包。安代的隊形變化就是來自十三敖包的各種排列類型。
敖包體現的文化類型:
(一)博格文化的原形
從舍不歹村敖包底洞中出現的一個穿著紅盔甲人的坐像看,敖包的原始祭祀是由薩滿祭祀的。蒙古族祖先在遠古主要信仰的是原始宗教博格教。博格死後在其埋藏之地上堆起石堆,每年祭日人們都到這裡進行祭祀活動。博格教敬奉日月星辰和天地山川。先民認為天、地、人的和諧,才有風調雨順,才有肥沃的草地牧場,才有肥美的牛羊,人類才得以生存和繁衍。為了表達虔誠之心,表現感思之情,舉行各種感恩崇拜的儀式,開展祭祀活動。祭祀的意圖是祈求神靈保佑娶嫁生子、人畜平安、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這種宗教意義的祭祀活動當中也包含了豐富的民俗文化內容。
(二)“三神文化”的反應
學者把文化分為“日神文化”“月神文化”和“酒神文化”。祭祀敖包有的說是祭天神(日就是天)的化身,有的說是山神(地、水)、火神(酒)的代表,也有的說是代表天神、地神、祖先神靈,眾說紛紜。至於敖包所祭祀的是那些神,在海西西《西藏和蒙古的宗教》里寫道:“向你,完全實現我們祝願的神/向所有的守護神/從騰格里天神到龍神/我們表示崇拜並以祭禮和讚美。”敖包代表的神不是單一的一個神,而是代表萬物的多神。
(三)佛教文化的拓展
13世紀末始,薩滿教衰弱,藏傳佛教傳入蒙古地區。從薩滿祭祀敖包,發展到喇嘛主祭敖包。舊貝村敖包發現蒙古文經卷。
(四)和諧文化的強音
敖包蘊含著豐富的民族文化內涵,它不僅作用於歷史文明,而且促進著現代文明。
傳承價值
祭敖包是蒙古族古老文化的縮影,與此有關的一系列活動和禮儀體現了蒙古民族的創造力。祭敖包作為一種文化空間,包含了許多蒙古族的傳統文化和習俗,對研究游牧文化、蒙古民族發展史具有重要價值。發掘、搶救、保護祭敖包,對促進中華民族文化的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也有重要意義。
傳承狀況
傳統祭祀敖包的博格教、佛教儀式日趨淡化,古來的禁規戒律也逐漸減少,敖包已成為政府推動民間組織、廣眾參與的一種民間民俗文化盛會。
保護措施
新中國成立初統計,蒙古勒津地區有十三敖包270多處,單個敖包230多處,現存還有20多座。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草原文化旅遊業迅猛崛起,為了突出民族特色,各地景區新建了豪華,而且樣式新穎的多種敖包。
2016年7月1日施行的《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首次以地方法規的方式明確了元上都遺址的具體位置與範圍。根據條例,與元上都相關的祭敖包被界定為保護對象。
重要活動
2019年8月7日,“守望相助綠色發展”敖包相會主題活動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后旗舉辦,“一帶一路”沿線20國嘉賓感受蒙古族“敖包相會”文化。
敖包的起源還有一種說法,古時候,茫茫草原,遼闊無邊,天地相連,方向不好辨別,道路難以確認,邊界容易模糊,於是人們就想了個辦法,壘石成堆,當作標誌。敖包原是指在游牧交界之處及道路上用石塊或泥土堆積起來以作標記的石堆或土堆。正如《清會典》所記:蒙古“游牧交界之所,無山無河為志者,壘石為志,謂之敖包”。後來逐漸被視為神靈的居所,被作為崇拜物加以祭祀和供奉。於是,原來的界標、路標就變成了祭祀山神、路神、村落保護神等神靈的場所,而且可以根據需要選址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