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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雲峰

廈門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

鄭雲峰,男,漢族,1965年1月出生,福建南安人(在福建永春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廈門大學MPA中心兼職導師。曾任廈門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6年11月30日,被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96年12月——2003年10月,歷任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區長助理,思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思明區委副書記;
2003年10月——2007年01月,廈門市思明區委副書記、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區長;
2007年01月——2011年02月,廈門市思明區委書記;
2011年02月——2011年03月,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正廳級)、海滄區委副書記;
2011年03月——2011年06月,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正廳級)、海滄區委副書記、海滄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1年06月——2011年09月,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黨工委書記、海滄保稅港區黨工委書記、海滄區委書記。
2011年09月——2015年06月,廈門市委常委、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黨工委書記、海滄保稅港區黨工委書記、海滄區委書記。
2015年06月——2016年08月,廈門市委常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8月22日,廈門市委常委、副市長鄭雲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8月31日,廈門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免去鄭雲峰的市政府副市長職務,思明區人大常委會同時罷免其市人大代表職務。

依法逮捕

2016年11月30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廈門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鄭雲峰(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終結執行

2019年12月,無可執行財產,廈門市委原常委鄭雲峰80萬罰金暫時終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