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工資制
國家對企業基金定額提取的制度
一種觀點認為,定額工資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它既涉及國家與企業在工資分配方面的關係,又涉及企業對職工個人的分配關係。另一種觀點認為,定額工資制是專指國家對企業的工資基金實行按某種定額提取的制度,比如蘇聯實行的"工資基金定額制"。這一制度規定了每一盧布產品中應含的工資定額,每增加一盧布產品,即可按工資定額相應增加工資。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定額工資制是指企業在勞動者進行多種形式的定額勞動的基礎上,按照勞動者完成定額的多少支付相應勞動報酬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形式。
定額工資制應包括三個組成要素:第一,能反映職工勞動量的各種定額,即職工無論從事何種具體形式的勞動,都必須明確具體地規定生產、工作和應完成的數量及質量;第二,各種定額都應該有科學準確的計量標準,並能進行嚴格的考核;第三,職工工資的多少取決於其完成定額的多少。完成定額多,其工資就多;完成定額少,其工資就少。任何一種工資形式,只要具備上述三個要素,即可稱之為定額工資制;反之,若缺少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稱為定額工資制。
通過以上對定額工資制內容的分析,可以看出,定額工資制並不是特指某一種具體的工資形式。它是對具備上述三個組成要素的多種工資形式的科學概括。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是對各種工資形式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個要求就是:企業的工資分配應以定額勞動制度為基礎,職工的工資收入應與其完成的定額緊密聯繫,並隨著完成定額的多少而上下浮動。
目前,在我國一些企業中試行的定額工資制有多種具體形式。按不同的定額區分,可分為產量(實物量)定額工資制、工時定額工資制、消耗定額工資制、價值量定額工資制、工作量定額工資制以及綜合定額工資制等等。
上述各種形式的定額工資制各有其大體適用範圍。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的特點和需要,對各類生產車間和輔助生產車間按照它們各自的勞動定額或勞動(工作)規範要求,規定其生產任務和應完成的任務量。這一任務可以是產量、工時、消耗、價值量以及綜合經濟效益指標等,並按照各單位完成任務量的多少支付相應的工資。然後,再由各單位按照職工個人完成勞動定額的多少,支付職工個人的工資。
企業對後勤服務單位和科室的人員,則一般可以根據其工作特點、職責範圍、服務對象等,規定各自的工作任務和應完成的工作量,這一工作量可以是服務項目、服務質量、各種有具體數量規定和明確職責要求的工作任務。然後按照企業對單位,單位對職工個人完成的工作量的多少支付相應的工資。
這裡,需要分析一定定額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的關係。目前,存在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二者是從屬關係,定額工資制包括了計件工資制,後者是前者的一種特殊的具體形式。其理由是計件工資制具有定額工資制概念的內涵,也是由定額工資制三要素所組成。另一種看法是:二者是平列關係,既有聯繫,又有區別。二者的共同點是都有不同形式的定額;二者的區別是:計件工資有單價,按件計酬,定額工資沒有單價,完成了定額即拿已規定的標準工資或某絕對額工資,超過或低於定額即根據規定按相應比例增、減其工資。因此,凡能計件的都實行計件;不能計件的,則實行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各種形式的定額工資制。這樣將二者區別開來,有利於分別積極推行定額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上述兩種看法,都有一定道理,可以在理論和實踐中進一步研究探討和試行。
目前,我國部分企業實行的定額工資制,雖然尚處於逐步發展的階段,但是已開始發揮積極的作用,具體表現在:
有利於更好地貫徹按勞分配原則
定額工資制以定額勞動制度為基礎,按照職工完成的有效定額量支付工資,把職工的勞動定量化、數據化,從而使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建立在科學、準確地計量職工會出的有效勞動量的基礎之上,為企業對職工合理支付勞動報酬和拉開收入差距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有利於更好地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
實行定額工資制,使職工在著手工作前,即能了解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的數量和質量,並了解可望獲得的報酬,為職工指明了努力勞動的目標,有很好的事前激勵作用;完成定額生產、工作任務量后,即可獲取相應報酬,真正做到職工勞酬相符,進一步強化了事後激勵作用。另外,定額工資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各行各業和企業內部各工種、單位,都可採用這一工資形式,因而,定額工資制較之其它工資形式,其激勵作用更強、範圍更廣。
有利於加強企業管理
完善內部經營機制。定額工資制要求建立健全定額勞動制度,從而保使企業進一步完善各項基礎工作,認真做好計量、標準、檢測、台帳、原始記錄等工作,使之實現科目規範化,報表制度化,記錄數據化,儲存檔案化,進一步強化了企業管理;同時,實行定額工資制還需要企業內部勞動、人事、計劃等制度改革相配套,從而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的活力。
定額工資制的上述作用,必將保進企業經濟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因此,已經實行了定額工資制的企業,應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研究、完善這一工資形式;尚未實行的企業,應創造條件實行定額工資制,以期充分發揮定額工資制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