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目限制
網目限制
網目限制,又稱最小網目尺寸,是為保護漁業資源,根據漁業法規規定的各種網漁具各部位允許使用的最小網目尺寸。《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13年12月28日修訂),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
目錄
農業部關於實施海洋捕撈准用漁具和過渡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的通告
為加強捕撈漁具管理,鞏固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成果,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渤海生物資源養護規定》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農業部決定實施海洋捕撈准用漁具和過渡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現通告如下:
一、實行時間和範圍
二、主要內容
(一)根據現有科研基礎和捕撈生產實際,海洋捕撈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分為準用漁具和過渡漁具兩大類。准用漁具是國家允許使用的海洋捕撈漁具,過渡漁具將根據保護海洋漁業資源的需要,今後分別轉為準用或禁用漁具,並予以公告。
(二)主捕種類為顎針魚、青鱗魚、梅童魚、鳳尾魚、多鱗鱚、少鱗鱚、銀魚、小公魚等魚種的刺網作業,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此次確定的最小網目尺寸標準實行特許作業,限定具體作業時間、作業區域。拖網主捕種類為鯷魚,張網主捕種類為毛蝦和鰻苗,圍網主捕種類為青鱗魚、前鱗骨鯔、斑鰶、金色小沙丁魚、小公魚等特定魚種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捕撈生產實際,單獨制定最小網目尺寸,嚴格限定具體作業時間和作業區域。上述特許規定均須在2014年4月1日前報農業部漁業局備案同意后執行。各地特許規定將在農業部網站上公開,方便漁民查詢、監督。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在本通告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標準基礎上,根據本地區漁業資源狀況和生產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海洋捕撈漁具最小網目尺寸標準,並報農業部漁業局備案。
三、測量辦法
根據GB/T 6964—2010規定,採用扁平楔形網目內徑測量儀進行測量。網目長度測量時,網目應沿有結網的縱向或無結網的長軸方向充分拉直,每次逐目測量相鄰5目的網目內徑,取其最小值為該網片的網目內徑。三重刺網在測量時,要測量最裡層網的最小網目尺寸;雙重刺網要測量兩層網中網眼更小的網的最小網目尺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上述規定基礎上制定出簡便易行的測量辦法。
四、有關要求
(一)2014年6月1日之前,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捕撈漁具所有者、使用者須按上述標準儘快調整和更換,執法機構仍按國家已有網目尺寸規定進行執法。
(二)自2014年6月1日起,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進行捕撈。沿海各級漁業執法機構要根據本通告,對海上、灘塗、港口漁船攜帶、使用漁具的網目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進行捕撈的,依據《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予以處罰,並全部或部分扣除當年的漁業油價補助資金。對攜帶小於最小網目尺寸漁具的捕撈漁船,按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漁具處理、處罰。
(三)嚴禁在拖網等具有網囊的漁具內加裝襯網,一經發現,按違反最小網目尺寸規定處理、處罰。
(四)2014年3月1日起,新申請或者換髮《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須按照本通告附件所列漁具名稱和主捕種類規範填寫。同時,對農業部公告第1100號、第1288號關於《漁業捕撈許可證》樣式中“核准作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詳見附件3。
(五)本通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10月2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關於實施海洋捕撈網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的通告》(第2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
1.海洋捕撈准用漁具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標準
2.海洋捕撈過渡漁具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標準
3.《漁業捕撈許可證》中“核准作業內容”修正樣式和填寫說明
附件1.海洋捕撈准用漁具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標準
海域 | 漁具分類名稱 | 主捕種類 | 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毫米) | 備註 | |
漁具類別 | 漁具名稱 | ||||
黃渤海 | 刺網類 | 定置單片刺網、漂流單片刺網 | 梭子蟹、銀鯧、海蜇 | 110 | |
鰳魚、馬鮫、鱈魚 | 90 | ||||
對蝦、魷魚、蝦蛄、小黃魚、梭魚、斑鰶 | 50 | ||||
顎針魚 | 45 | 該類刺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青鱗魚 | 35 | ||||
梅童魚 | 30 | ||||
漂流無下綱刺網 | 鰳魚、馬鮫、鱈魚 | 90 | |||
圍網類 | 單船無囊圍網、雙船無囊圍網 | 不限 | 35 | 主捕青鱗魚、前鱗骨鯔、斑鰶、金色小沙丁魚、小公魚的圍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雜漁具 | 船敷箕狀敷網 | 不限 | 35 | ||
東海 | 刺網類 | 定置單片刺網、漂流單片刺網 | 梭子蟹、銀鯧、海蜇 | 110 | |
鰳魚、馬鮫、石斑魚、鯊魚、黃姑魚 | 90 | ||||
小黃魚、鯔魚、鰨類、魷魚、黃鯽、梅童魚、龍頭魚 | 50 | ||||
圍網類 | 單船無囊圍網、雙船無囊圍網 | 不限 | 35 | 主捕青鱗魚、前鱗骨鯔、斑鰶、金色小沙丁魚、小公魚的圍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雙船有囊圍網 | |||||
雜漁具 | 船敷箕狀敷網、撐開掩網掩罩 | 不限 | 35 | ||
南海(含北部灣) | 刺網類 | 定置單片刺網、漂流單片刺網 | 除鳳尾魚、多鱗鱚、少鱗鱚、銀魚、小公魚以外的捕撈種類 | 50 | |
鳳尾魚 | 30 | 該類刺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多鱗鱚、少鱗鱚 | 25 | ||||
銀魚、小公魚 | 10 | ||||
漂流無下綱刺網 | 除鳳尾魚、多鱗鱚、少鱗鱚、銀魚、小公魚以外的捕撈種類 | 50 | |||
圍網類 | 單船無囊圍網、雙船無囊圍網 | 不限 | 35 | 主捕青鱗魚、前鱗骨鯔、斑鰶、金色小沙丁魚、小公魚的圍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雙船有囊圍網 | |||||
雜漁具 | 船敷箕狀敷網、撐開掩網掩罩 | 不限 | 35 |
附件2 海洋捕撈過渡漁具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相關標準
海域 | 漁具分類名稱 | 主捕種類 | 最小網目(或網囊)尺寸(毫米) | 備註 | |
漁具類別 | 漁具名稱 | ||||
黃渤海 | 拖網類 | 單船桁桿拖網、單船框架拖網 | 蝦類 | 25 | |
刺網類 | 漂流雙重刺網 | 梭子蟹、銀鯧、海蜇 | 110 | ||
定置三重刺網 | 鰳魚、馬鮫、鱈魚 | 90 | |||
漂流三重刺網 | 對蝦、魷魚、蝦蛄、小黃魚、梭魚、斑鰶 | 50 | |||
張網類 | 雙樁有翼單囊張網、雙樁豎桿張網、檣張豎桿張網、多錨單片張網、單樁框架張網、多樁豎桿張網、雙錨豎桿張網 | 不限 | 35 | 主捕毛蝦、鰻苗的張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陷阱類 | 導陷建網陷阱 | 不限 | 35 | ||
籠壺類 | 定置串聯倒須籠 | 不限 | 25 | ||
黃海 | 拖網類 | 單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有翼單囊拖網 | 除蝦類以外的捕撈種類 | 54 | 主捕鯷魚的拖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東海 | 拖網類 | 單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有翼單囊拖網 | 除蝦類以外的捕撈種類 | 54 | 主捕鯷魚的拖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單船桁桿拖網 | 蝦類 | 25 | |||
刺網類 | 漂流雙重刺網 | 梭子蟹、銀鯧、海蜇 | 110 | ||
定置三重刺網 | 鰳魚、馬鮫、石斑魚、鯊魚、黃姑魚 | 90 | |||
漂流三重刺網 | 小黃魚、鯔魚、鰨類、魷魚、黃鯽、梅童魚、龍頭魚 | 50 | |||
圍網類 | 單船有囊圍網 | 不限 | 35 | ||
張網類 | 單錨張綱張網 | 不限 | 55 | ||
雙錨有翼單囊張網 | 不限 | 50 | |||
雙樁有翼單囊張網、雙樁豎桿張網、檣張豎桿張網、多錨單片張網、單樁框架張網、雙錨張綱張網、單樁桁桿張網、單錨框架張網、單錨桁桿張網、雙樁張綱張網、船張框架張網、船張豎桿張網、多錨框架張網、多錨桁桿張網、多錨有翼單囊張網 | 不限 | 35 | 主捕毛蝦、鰻苗的張網由地方特許作業 | ||
陷阱類 | 導陷建網陷阱 | 不限 | 35 | ||
籠壺類 | 定置串聯倒須籠 | 不限 | 25 | ||
南海(含北部灣) | 拖網類 | 單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有翼單囊拖網、單船底層單片拖網、雙船底層單片拖網 | 除蝦類以外的捕撈種類 | 40 |
附件3 《漁業捕撈許可證》中“核准作業內容”修正樣式和填寫說明
核准作業內容(調整前)
船名:許可證編號: | |||
作業類型 | |||
作業方式 | |||
作業場所 | |||
作業時限 | |||
漁 具 | 名稱 | ||
數量 | |||
規格 | |||
捕 撈 | 品種 | ||
配額 | |||
核准機關 (專用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核准作業內容(調整后)
船名:許可證編號: | |||
漁 船 | 作業類型 | 9種作業類型之一 | |
作業方式 | 最多填寫2項 | ||
作業場所 | |||
作業時限 | |||
漁 具 | 名稱 | 對應填寫,不超過2項 | |
規格 | |||
最小網目尺寸 | |||
攜帶數量 | |||
捕 撈 | 主捕種類 | ||
配額 | |||
核准機關 (專用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