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堂之制
門堂之制
門堂之制來源於禮制,據說《三禮圖》里有關於此的詳細說明,說明其是禮制的一部分。它規定了宮廷建築的內容和布局,並把它作為一項國家制度確定下來。當宮廷建築成為一種標準或模式后,諸侯、士大夫等的房屋制式便也被確定下來,這就是所謂“門堂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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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堂之制的核心是門與堂的分立,這是中國建築很主要的特色。幾乎所有的古典中式建築平面布局形式都是隨著這個基本原則展開的。門堂分立大概是出於內外、上下、賓主有別的“禮”的精神。在功能上,有門和堂構成了庭院,將露天空間封閉后納入到房屋設計中來。雖然,構成一個庭院的實踐比“禮”的理論出現更早,但大概這種形式卻是經由“禮”的理論解釋之後才牢固地被後世沿用下來吧。
門堂之制出現之後,中國建築就沒有再出現過以單獨的“單體建築”作為建築單元的。而,門、堂也隨之分化:門逐漸發展成建築物的外表;堂則成為建築主體,真正體現使用功能的地方。從此,門的地位也作用被加強,逐漸成為傳統中式建築平面構成的引領主體的重要部分。門也成為區分內與外,劃分空間的節點。在追求移步換景、步步不同的中式建築單元里,一個門便代表一個段落,每個段落的開端和結束都藉助於門。
門堂分立之後,逐漸發展成有獨立的屋檐和柱廊,門成了門房或門廊。由於“禮”對門的尺度和形式有明確規定,由帝王而下分等級而定,所以,門又成為身份的代表。一座傳統中式建築從外面看一般是不容易看到建築主體模樣的,但來訪者通過門便可以知道這家主人是王侯、士大夫還是平民百姓。門成了人識別建築的標牌,頗有點西方建築立面的味道。
古人對居住環境的認識為:“夫宅者是陰陽之樞紐,人倫之規模……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室相扶感通天地——《黃帝內經》,在這種陰陽合成的觀點下,陰陽法則備受推崇。首先,院落外“實”內“虛”,構成了一對陰陽關係。其次,空間組合依據“門堂之制”,在軸線主導下依次排列門屋和正堂,再配以兩廂,門堂一主一次又是一對陰陽關係,東西廂房的配置是第三對陰陽關係,以橫軸線貫之。而在縱橫軸線交織控制的院落關係中,縱為主,橫為次,形成第四對陰陽關係。在這種陰陽全成的觀點下,中國民居從南到北塑造了以院落為中心和單元的基本平面格局。即屋宇為陽(實),而院落為陰(虛),這種陰陽相成虛實相間的院落序列空間,在密集的居住狀態下較好地協調了人與自然的關係,較好地解決了日照、通風、保溫、隔熱、反光和防噪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