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縣教育局
松溪縣教育局
根據徠《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松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7號)和《中共松溪縣委、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松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松委〔2011〕64號)精神,保留松溪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中共松溪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正科級。
松溪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松溪縣教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縣有關教育工作和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並對全縣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落實全縣教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二)松溪縣教育局擬定全縣教育政策、規章制度和地方法規,並對落實貫徹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三)松溪縣教育局統籌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和速度;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並加強信息統計工作。
(四)松溪縣教育局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加強對各類學校的檢查和評估,全面適應現代化建設對各類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五)松溪縣教育局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及縣委、縣政府貫徹實施要求,編造規劃,逐步建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範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
(六)松溪縣教育局負責實施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七)松溪縣教育局負責每年縣教育經費計劃的建議,檢查督促全縣貫徹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情況,管理使用縣級教育經費。負責指導和執行全縣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審計及檢查監督財經法紀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學校辦學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校辦產業和基建管理工作。
(八)松溪縣教育局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一管理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幹部隊伍建設,統籌協調並做好教職工年度工作考核量化評估及教師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懲等工作,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
(九)松溪縣教育局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國防教育、校園綠化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學校開展校園治安綜合治理、校園安全和安定穩定工作,並協同有關部門及時妥善地處理學校的突發性事件。
(十)松溪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中小學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縣大中專學校招生、高等和中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中會考報名、考試、考務工作,並組織指導實施有關規定、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招聘工作。
(十一)松溪縣教育局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指導和推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統戰、群團和計劃生育工作。
(十二)松溪縣教育局管理機關和下屬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考察、獎懲、任免和管理工作。
(十三)松溪縣教育局組織指導中小學校開展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認真抓好學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綜合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松溪縣教育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松溪縣教育局黨政辦公室(教育工委辦公室、監察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黨務,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息、督查督辦、信訪、接待、保密、安全、提案及機關後勤行政執法、普法、機關效能建設、綜治、計生等方面行政工作;做好本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承擔本局有關計劃、總結、報告、通知等文件的起草或樣稿和領導重要講話的撰稿工作;協助抓好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戰和黨群工作;編寫教育年鑒;負責依法行政的協調、督促和落實。
監察室(為縣監察局派駐機構,與局紀委合署辦公,掛靠辦公室)受縣監察機關委託行使《行政監察法》賦予的相關職能。
(二)松溪縣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工委組織股)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職工及行政幹部人事管理、調配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工資、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擬定教師招聘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懲及評選特級教師工作;組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年度考核;負責教師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證件驗證工作;負責辦理全縣教職工退休、退職;負責離退休老教師的服務管理;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參與局機關幹部及下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安排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和教職工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安排中小學校長的崗位和提高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農村教師選調到城區學校的賽課工作。
(三)松溪縣教育局計財股(內審職能)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縣教育事業費預算、基建投資計劃安排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基建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建統計匯總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教育獎勵基金會的管理;指導、管理教育系統會計核算中心工作。
指導、開展全縣教育事業單位各校內部審計工作;檢查教育系統對國家財經法紀的執行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配合審計部門搞好本局年度教育經費審計工作。
(四)松溪縣教育局中教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能)
負責對全縣普通中學教育及職業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普通中學和職業中學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與招生工作;指導、推動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指導、管理普通中學和職業中學教學計劃、教學常規、教學用書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辦學水平、教學水平的評估工作;參與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指導中學教師隊伍培訓與建設工作。
負責全縣成人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成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各類成人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擬訂和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規劃;組織勞動力文化技術培訓的實施。
(五)松溪縣教育局初教股(幼兒教育、語委辦職能)
負責對全縣普通初等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初等教育事業(含特殊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指導、推動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工作;指導和管理小學、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教學常規、教學用書等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小學、初中招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先隊、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工作;指導小學師資隊伍培訓與建設工作。
負責全縣幼兒教育辦園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幼兒教育行政法規和重要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縣幼兒園(班)登記註冊和複查、評估工作;指導開展幼兒園教育研究工作;參與幼兒師資隊伍培訓與建設。
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組織指導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教師及重點行業專業人員普通話測試工作。
(六)松溪縣教育局德育股(體衛辦、創安辦、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職能)
指導全徠縣各類學校政治思想教育、國防教育和德育工作;指導學校馬列主義理論課、思想政治課、品德課的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和開展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生的基礎道德教育和養成教育;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學校活動和德育表彰工作;德育基地的創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導學校政工隊伍、德育隊伍建設;參與學校的安定與穩定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學校德育調研工作。
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局本部“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軍訓、藝術教育工作的業務管理;負責組織全縣性的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美術評展等活動;負責實施中小學體育達標和體育升學考試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學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學生的體檢工作。
負責管理、指導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和校園安全保障以及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理;參與學校內保隊伍的培訓和建設工作。
(七)松溪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職能)
松溪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隸屬於松溪縣教育局,主要職責為“開展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學生資助工作”。
工作職能:
1、參與制訂我縣各項學生資助政策;
2、組織開展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及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
3、組織開展學前、高中等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4、組織開展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助學金的資助工作;
5、組織開展社會公益助學活動;
6、組織開展資助宣傳、資助研究和資助育人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松溪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8名(含教育工委編製2名),其中局長1名(兼教育工委副書記),副局長2名,黨委書記1名(兼教育工委副書記),副書記1名(兼紀委書記、教育紀工委書記)。股級領導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