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胡建,男,1981年1月出生,雲南建水人,碩士學位,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畢業於河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民商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第八屆安徽省律師協會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人物經歷


安徽財經大學講師胡建
安徽財經大學講師胡建
安徽省蚌埠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委員會理事,安徽百濟律師事務所(2008—2010),安徽樂業律師事務所(2011至今)安徽省律師協會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理事,蚌埠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會員,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研究方向


民商法學。

主講課程


民法學、合同法、比較民法。

主要貢獻


(一)論文
1.《土地市場化視闕中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改造》,《求實》2014第6期;
2.《農村集體土地產權改革的路徑與法制保障》,《中州學刊》2014年第5期;
3.《農村土地流轉的法律風險與防範》,《現代經濟探討》2014年第4期;
4.《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立法問題探究》,《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
5.《歐洲大陸法國家的死亡損害賠償制度及對我國的啟示——以死亡損害賠償請求權為中心》,《河北法學》2014年第5期;
6. 《衝突與緩和:市民社會語境中市民和國家——以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立法為維度》,《河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
7.《死亡損害賠償額的算定——以法經濟學的分析為視角》,《學術論壇》2012年第11期(合撰);
8.《我國台灣地區公眾在參與立法活動中的角色》,《行政法學研究》2012年第4期(合撰);
9.《新時期居住權立法問題探討》,《理論月刊》2012年第8期;
10.《市民社會的理論演變與民法的角色選擇》,《東方法學》2012年第5期;
(二)課題
1.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農村土地融資擔保法律問題研究》(編號13CFX076)。
2.主持安徽教育廳優秀青年人才基金項目《國際金融危機下我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應對》(編號2010SQRW053),已結項。
3.參加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西部項目)《死亡損害賠償研究——‘同命同價’的價值與歷史追問》(編號:09XJA820010),已結項。
4.參加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項目《和諧社會構建過程中的公眾參與立法制度研究》(編號:09YJC820001),已結項。

獲獎記錄


1.2010年安徽財經大學“十一五”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
2.2011年榮獲安徽財經大學青年骨幹教師稱號;
3.2011年榮獲安徽財經大學優秀教師稱號;
4.2011年榮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辦的“全國民商法學博士生學術論壇”,並獲優秀論文三等獎;
5.2012年榮獲安徽財經大學“教壇新秀”稱號;
6.2012年10月榮獲“魯豫皖民商法研究會2012年年會暨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
7. 2013年11月榮獲“魯豫皖民商法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