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內發育遲緩
宮內發育遲緩
宮內發育遲緩是指:胎兒體重位於同胎齡體重的10%以下或胎兒體重低於同齡平均體重的兩個標準差。宮內發育遲緩主要表現:胎兒生長受限、智力障礙。宮內發育遲緩多由於營養不良引起的,是孕期比較常見的現象。宮內發育遲緩主要治療的方法有病因治療、妊娠期治療、胎兒健康情況監測、產科處理。宮內發育遲緩嚴重者會引起宮內窒息的發生,對胎兒影響很大,會危及胎兒生命。宮內發育遲緩癥狀較輕者積極治療后,可改善癥狀;若不及時治療,可致胎兒死亡或造成神經系統後遺症,併發缺氧或低溫。
● 婦產科
● 宮內發育遲緩一般認為與遺傳因素、早期妊娠時孕婦患感染性疾病,胎盤與血管因素、多胎妊娠以及母親的營養因素與生活環境因素有關。胎兒較小的原因很多,比如孕母營養不良,孕母患慢性疾病,染色體病變等都可導致。孕婦濫用藥物及吸煙、酗酒等不良的嗜好及社會狀態也會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 孕期體重增加不理想。
● 產檢宮高腹圍增加不達標。
● B超檢查發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 確診宮內發育遲緩主要依靠:抗心磷脂抗體(ACA)的測定、尿雌三醇測定、蛋白激素酶測定、超聲檢查等。
● 抗心磷脂抗體(ACA)與宮內發育遲緩的發生有關。
● 檢查胎盤功能有無異常。
● 檢查包括甲胎蛋白、妊娠特異蛋白、鹼性核糖核酸酶測定,為診斷提供依據。
● 超聲檢查胎兒在宮內發育情況等。
● 醫生診斷宮內發育遲緩,主要依靠臨床指標、胎兒發育指數、輔助檢查。
● 測量子宮長度、腹圍、體重,推測胎兒大小,簡單易行,用於低危人群的篩查。
● 胎兒發育指數=宮高(cm)-3×(月份+1),指數在-3和+3之間為正常,小於-3提示可能為宮內發育遲緩。
● 在孕晚期,孕婦每周增加體重0.5kg,若體重增長停滯或增長緩慢時,可能為內發育遲緩。
● 結合超聲、抗心磷脂抗體測定、尿雌三醇測定、蛋白激素酶測定相關輔助檢查,即可明確診斷。
● 胎兒宮內窘迫、胎兒畸形、羊水過少、胚胎停育等通過檢查都會發現胚胎宮內發育遲緩,需與這些情況鑒別。
● 一些其他疾病也可能會出現胎兒生長受限等癥狀,容易與宮內發育遲緩混淆,這些疾病有胚胎停止發育等。
● 如果出現以上類似的表現,需要及時去醫院就診,請醫生進行檢查和診斷。醫生主要通過病史、臨床癥狀、輔助檢查等來排除其他疾病,做出診斷。
● 宮內發育遲緩主要治療的方法有妊娠期治療、胎兒健康情況監測、產科處理。
● 一般治療:均衡膳食,吸氧,改良式的休息方式即左側卧位,增加母體心排出量。
● 母體靜脈營養:母體補充氨基酸、能量合劑及葡萄糖有利於胎兒生長。
● 藥物治療,改善胎盤循環。
● ● β-腎上腺素激動劑能舒張血管、鬆弛子宮,改善子宮胎盤血流,促進胎兒生長發育,硫酸鎂能恢復胎盤正常的血流灌注。
● ● 丹參能促進細胞代謝、改善微循環、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有利於維持胎盤功能。
● ● 低分子肝素、阿司匹林用於抗磷脂抗體綜合徵引起FGR者有效。
● ● 預計34周前分娩的生長受限胎兒應該注射糖皮質激素,以促胎肺成熟。
● 可以進行無應激試驗(NST),胎兒生物物理評分,胎兒血流監測如臍動脈彩色多普勒、大腦中動脈血流、靜脈導管血流等。
● 繼續妊娠指征:胎兒狀況良好,胎盤功能正常,妊娠未足月、孕婦無合併症及併發症者,可以在密切監護下妊娠至足月,但不應超過預產期。
● 終止妊娠指征
● ● 治療后FGR無改善,胎兒停止生長3周以上。
● ● 胎盤提前老化,伴有羊水過少等胎盤功能低下表現。
● ● 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病情加重,妊娠繼續將危害母嬰健康或生命者。
● ● NST、胎兒生物物理評分及胎兒血流測定等提示胎兒缺氧。
● 分娩方式選擇
● ● 陰道產:胎兒情況良好,胎盤功能正常,胎兒成熟,Bishop宮頸成熟度評分≥7分,羊水量及胎位正常,無其他禁忌者。
● ● 剖宮產:胎兒病情危重,產道條件欠佳,陰道分娩對胎兒不利,應行剖宮產結束分娩。
● 宮內發育遲緩嚴重者會引起宮內窒息的發生,圍產兒病死率比較高,還可引起新生兒腦神經發育障礙、智力障礙,不僅對胎兒影響很大,甚至會危及胎兒生命,而且對新生兒生長和發育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 宮內發育遲緩癥狀較輕者積極治療后,可改善癥狀;若不及時治療,可致胎兒死亡或造成神經系統後遺症,併發缺氧或低溫。
● 定期進行孕檢。
● 左側卧位,以改善子宮胎盤循環,必要時間歇吸氧;增加營養,均衡膳食,保障胎兒生長發育需要。
● 保持愉悅的心情,避免不良情緒的發生。
● 密切注意胎心、胎動、體重、宮高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