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徠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於2004年11月12日在通州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東,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零售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葯製劑、抗生素等。2020年2月27日,北京連鎖藥店康佰馨董事長涉售假3M口罩多人被捕。
北京徠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4年11月12日,註冊地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里二泗村10號院,法人代表為李東。經營範圍包括零售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葯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5日);銷售食品;零售煙草;銷售醫療器械;銷售化妝品、日用雜貨、電子產品、文化用品、體育用品(不含弩)、建築材料、針紡織品、服裝、五金交電、機械設備、工藝品(不含文物);經濟貿易諮詢;技術推廣;出租商業用房、辦公用房(不得作為有形市場經營用房);維修計算機及輔助設備、通訊設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銷售食品、零售煙草以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后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區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12家公司,具有57處分支機構。
2020年2月27日,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康佰馨公司)董事長李東等人,涉嫌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際,“知假販假”,購買了58萬餘只假冒的3M牌口罩以謀取不法利益,日前被北京警方調查。包括李東在內的22位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抓獲。
2020年6月19日,震動一時的北京知名連鎖藥店——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康佰馨大藥房)董事長李東等涉嫌銷售假冒3M口罩案,一審宣判。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李東等3位被告銷售偽劣產品罪成立,判處李東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李俞章、羅涵毅,亦被判有期徒刑若干年。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判決,上訴至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8月,北京三中院認為,李東、李俞章、羅涵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400餘萬元,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應予懲處。李俞章、羅涵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均依法減輕處罰。對於李俞章所提原判量刑過重的上訴意見,經查,原判根據李俞章參與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已對其依法減輕處罰,二審期間要求再予從輕,缺乏法律依據,故對李俞章的上訴意見,法院不予採納。
2020年2月4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通報線索對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銷售侵權商品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以33%到356%不等的幅度提價銷售假冒“飄安”註冊商標口罩的行為。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2萬元、並處罰款26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