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貓眼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11號3號樓一層1-A3號。
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影視策劃;租賃影視服裝道具、影視器材;承辦展覽展示活動;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會議服務;經濟貿易諮詢;市場調查;票務代理(不含航空機票銷售代理);電腦圖文設計;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廣播電視節目製作;電影發行;文藝表演;演出經紀;從事網際網路文化活動。
2021年5月,北京貓眼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未經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門票,被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處罰人民幣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