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經濟開發區

洛江經濟開發區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福建省政府已正式批複擴大洛江經濟開發區。

目錄

正文


洛江經濟開發區擴大到河市西片區和白洋片區
據悉,省政府同意洛江經濟開發區擴大到河市西片區和白洋片區,擴大面積9.87平方公里。其中:河市西片區北至河市南塘村,南至水皂山,西至河市嶺客村,東至河市老鷂寨,面積5.54平方公里;白洋片區北至惠女水庫,南至河市童厝山,西至萬虹公路,東至河市山邊村,面積4.33平方公里。擴區后洛江經濟開發區總面積為23.24平方公里。
省政府要求泉州市須致力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按照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招商引資和開發建設,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同時,必須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必須依法供地,以產業用地為主,嚴禁房地產開發,合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並依法補償、妥善安置失地農民。
省政府同時要求,須按照規劃環評要求,對開發區規劃進行修訂和完善,明確功能定位和主導產業。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對開發區的布局進行優化調整並引進相關企業;同步建設、投運污水和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開發區內污水集中處理和達標排放,垃圾無害化處置。環保工作沒有落實到位的,將撤銷省級開發區牌子,並由當地政府負責做好善後工作。
另悉,省外經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促進洛江經濟開發區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