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穎彤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贊助人
彭林穎彤(MaryLavenderStLegerPattennéeThornton),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的夫人。本姓Thornton,曾是一名女律師,1971年與彭定康結婚。1992年隨彭定康移居香港,取中文名為“林穎彤”,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贊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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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彭定康漫長的從政生涯中,無論在事業高峰期,或是仕途失意時,林穎彤女士都分擔了他的喜與憂。所以彭定康曾形容太太是“最知心的”、“最忠實的”朋友。
彭定康決定來港出任港督,夫人林穎彤起了決定性作用。她始終都支持丈夫接受這個極具挑戰性的任務。她自己也願意為此而放下大律師的工作不做,夫唱婦隨,來香港做“第一夫人”。
吸引彭定康當港督的因素可能很多,但“第一夫人”林穎彤曾表示過,非常喜歡港督府內的網球場,而他們的二女兒雅思則極鍾情於港督專用遊艇。這可能是起作用的家庭因素。
香港記者稱,彭定康不單與英國首相有親密的合作關係,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毫不吝嗇地在人前稱讚自己的妻子。
彭定康到港前,曾路經新加坡,在會見新加坡財政部長之後,他突然託人傳達,可讓記者幫他們拍一張“全家福”。當候任港督伉儷和兩位嬌俏可人、略帶靦腆的女兒走到階前讓記者拍照時,記者趁機與港督閑話家常。記者問他有何嗜好,新督透露,他喜歡打網球,平常多是參加男子雙打或混合雙打。到新加坡第二天早上7時,他便與太太到英國駐新加坡高級商務專員公署的網球場打網球。
當記者問及誰打得最好時,彭定康立即舉起妻子的手說∶“她!”隨後還打趣地說∶“有她在場,我還能說誰呢!”而當問及彭定康一生最重要的決定時,他毫不猶豫地回答是,“決定娶了我的太太!”
彭定康說過:“我夫人曾經是個律師,一個家庭律師,當我去香港的時候,她放棄了事業。這對一個職業女性來說是很難的,她沒有能夠再回到在家庭法律業,她現在是一個調停人,基本上是個志願者,她幫助正在要離婚中的人們,盡量避免過多地互相傷害,或者傷害他們的孩子和財產。她為了我放棄了她的事業,這都因為我是個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