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池交易的實質是大券商在辦證券交易所。除了大券商之外,交易所的股東中還有小公司。大券商與交易所的關係,有如大券商與美國的關係。
暗池(dark pool),是指股票交易所之外的交易平台。投資者可以在公眾訂單委託簿記之外,匿名進行大宗股票交易。交易完成之後價格才會公開。這非常有利於機構投資者,他們可以波瀾不驚地交易。所以鍾情暗池的主要是
對沖基金、機構投資者、經濟自營商以及券商的自營部門。他們聲稱暗池內交易可降低成本,減輕對市場的影響。
暗池2005年首先在美國問世,后在歐洲落腳。到今年7月1日,美國共有40家暗池,其交易量佔到全美股票交易總量的9%。歐洲也迎頭趕上,同期內有36家暗池。金融危機之後
高盛又下大力氣將其引入香港。今年3月,高盛的“暗池”股票平台在香港開張。
暗池交易的實質是大券商在辦證券交易所。但
紐交所和
納斯達克兩個交易所的股東中也有大券商。大券商辦暗池,與自己掌控的交易所搶生意,這豈不矛盾嗎?不矛盾。除了大券商之外,交易所的股東中還有小公司。大券商與交易所的關係,有如大券商與美國的關係。大券商是美國的主人(或是說主人中的主人),但美國的利益並不完全等同於大券商的利益。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券商也可以犧牲美國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