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靜

巴中市就業局原局長

謝靜,女,漢族,1975年11月生,四川通江人,在職大學學歷。1997年1月參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曾任巴中市就業局局長。

2020年4月,謝靜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9月,巴中市監委對謝靜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會議研究並報巴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謝靜開除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人物履歷


1997年1月至2002年11月,在巴中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工作;
2002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巴中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站副站長;
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巴中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站站長;
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巴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會主任;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為巴中市恩陽區政府副區長提名人選;
2016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巴中市恩陽區政府副區長;
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任巴中市就業局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4月15日,巴中市就業局局長謝靜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監察調查。

立案調查

2020年9月23日,據四川巴中市監委消息,經巴中市委批准,市監委對市就業局原局長謝靜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謝靜法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利用地方名貴特產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期間,套取費用用於個人消費、購買高檔酒水用於單位接待;在工程項目招投標和比選中幫助特定關係人獲取競爭優勢,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濫用職權,充當惡勢力“保護傘”,違反法律規定向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提供投訴人信息,幫助、縱容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內審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謝靜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會議研究並報巴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謝靜開除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