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之

唐朝宗室宰相

李適之(694~747年),原名李昌,字適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縣)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孫,恆山愍王李承乾之孫。

神龍政變后,進入仕途,歷任右衛郎將、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節度使、刑部尚書。治政寬和,深得人心。天寶元年(742年)入朝拜相,擔任左相兼兵部尚書,封渭源縣開國公。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不敵落敗,罷為太子少保。

天寶六年(747年)出任宜春太守。聽聞韋堅被殺,服毒自盡,時年五十四,葬於河南溫泉里。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神龍元年唐中宗發動神龍政變,光復唐朝,史稱孝和中興。鑒於武則天屠殺李唐宗室殆盡,開始優先提拔高祖太宗高宗的子孫後代,不斷提高皇室影響力。
在這種背景下,作為前太子李承乾的孫子,開始進入仕途。起家授朝散大夫、尚衣奉御,出攝金州別駕。為按察使畢構推薦,遷湖州別駕,授為右衛郎將,遷武陵太守,轉唐州、通州、梓州刺史,拜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治政寬和,深受屬下愛戴。

拜相封爵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鑒於谷水、洛水年年泛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適之修築堤防。河南尹李適之動用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谷洛水患。唐玄宗達喜,為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令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拜為御史大夫。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代理節度觀察事務,立功邊陲。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乾與父親李象歸葬於昭陵。唐玄宗追贈李承乾為恆山愍王,李象為會稽都督、郇國公,追贈他的伯父李厥、兄長等人。不久拜為刑部尚書,兼任亞相。
天寶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接任左相,兼任兵部尚書、弘文館學士,授上柱國、光祿大夫,封渭源縣開國公。

罷相遭貶

拜相后,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但因性情粗疏,時常進入李林甫的圈套。從此,不得上寵,漸被疏遠。不久交好的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戶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等人先後遭到李林甫的中傷構陷,全部貶官流放。驚懼不安,便上疏請求改任散職。
天寶五年(746年)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後欣然不已,自以為可以避免災禍。宴請親朋,於席間賦詩道:“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彈劾與韋堅結為朋黨,勾結廢太子李渶。因此韋堅流放臨封(今屬廣州),貶為宜春太守。

服毒自盡

天寶六年(747年)御史羅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將韋堅、裴敦復、李邕等人害死於貶所。各地官員聞聽羅希奭之名,無不恐惶驚駭。不久羅希奭前往宜春郡。驚懼之下,服毒自盡。

個人作品


《全唐詩》收錄其詩作二首:《朝退》《罷相作》。
《全唐文》收錄其文章四首:《祭岳瀆得雨賀表》《請宣付太子諸王詞翰表》《禁朝官稱慘改乘服式奏》《大唐蘄州龍興寺故法現大禪師碑銘》。

家族成員


關係人物備註
祖父李承乾唐太宗嫡長子,初為皇太子,有罪廢為國公。追贈恆山王,謚號為愍
父親李象蘄春別駕,追贈越州都督、郇國公
兒子李霅(zhà)朝議大夫、太常丞、衛尉少卿,巴陵別駕
兒子李季卿鄠縣尉、中書舍人、通州別駕、京兆少尹、吏部侍郎、右散騎常侍
孫子李融李季卿之子,渭州節度使
李鼎李霅之子

軼事典故


一斗不醉

酒中八仙
酒中八仙
李適之好飲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飲,次日照常能處理公務。與賀知章、汝陽王李璡、崔宗之、蘇晉、李白、張旭、焦遂齊名,被時人稱為“酒中八仙”。杜甫曾作《飲中八仙歌》,其中贊李適之道:“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五十六》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四·唐紀三十》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五·唐紀三十一》

人物評價


歷代評價

劉肅:郭元振、薛訥、李適之等,咸以立功邊陲,入參鈞軸。
劉昫:⑴適之性簡率,不務苛細,人吏便之。⑵適之雅好賓友,飲酒一斗不亂,夜則宴賞,晝決公務,庭無留事。⑶適之臨下雖簡,在公克勤,惜乎不得其死也!⑷開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無守,嘉貞近名。嵩、齡、適、挺,各有度程。

藝術形象


影視形象

時間名稱演員
1986年《楊貴妃》宋培
1990年《唐明皇》韓力
2007年《大唐芙蓉園》趙耀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