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報告

索賠報告

索賠報告是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書面文件,是承包人對索賠事件的處理結果,也是業主審議承包人索賠請求的主要依據。

基本要求


1.索賠事件應真實
這是索賠的基本要求,索賠的處理原則即是賠償實際損失。所以,索賠事件是否真實,直接關係到承包商的信譽和索賠能否成功。如果承包商提出不真實、不合情理、缺乏根據的索賠要求,工程師應予拒絕或者要求承包商進行修改。同時,這可能會影響工程師對承包商的信任程度,造成在今後工作中即使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合情合理,也會因缺乏信任而導致索賠失敗。所以,索賠報告中所指出的干擾事件,必須具備充分而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
2.責任劃分應清楚
一般來說,索賠是針對對方責任所引起的干擾事件而作出的,所以索賠時,對干擾事件產生的原因應做客觀分析,以及承包商和業主應承擔的責任,只有這樣,索賠才算公正合理。
3.有合同文件支持
承包商應在索賠報告中直接引用相應的合同條款,同時,應強調干擾事件、對方責任、對工程的影響以及與索賠之間的直接的因果關係。
4.編寫質量要高
索賠報告應簡明扼要、責任清楚、條理清晰,各種結論、定義準確,有邏輯性,索賠證據和索賠值的計算應詳細準確。

內容


索賠報告的具體內容,隨該索賠事件的性質和特點而有所不同。但從報告的必要內容與文字結構方面而論,一個完整的索賠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文中首先應概要地論述索賠事件的發生日期與過程;施工單位為該索賠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開支;施工單位的具體索賠要求。在總論部分中,附上索賠報告編寫組主要人員及審核人員的名單,註明有關人員的職稱、職務及施工經驗,以表示該索賠報告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總論部分的闡述要簡明扼要,說明問題。
(2)根據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並參照有關法律規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根據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體內容隨各個索賠事件的特點而不同。一般地說,根據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索賠事件的發生情況;已遞交索賠意向書的情況;索賠事件的處理過程;索賠要求的合同根據;所附的證據資料
在寫法結構上,按照索賠事件發生、發展、處理和最終解決的過程編寫,並明確全文引用有關的合同條款,使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能歷史地、邏輯地了解索賠事件的始末,並充分認識該項索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計算部分。索賠計算的目的,是以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過程,說明自己應得經濟補償的款額或延長時間。如果說根據部分的任務是解決索賠能否成立,則計算部分的任務就是決定應得到多少索賠款額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後者是定量的。
在款額計算部分,施工單位必須闡明下列問題:索賠款的要求總額;各項索賠款的計算,如額外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損失利潤;指明各項開支的計算依據及證據資料,施工單位應注意採用合適的計價方法。至於採用哪一種計價法,應根據索賠事件的特點及自己所掌握的證據資料等因素來確定。其次,應注意每項開支款的合理性,並指出相應的證據資料的名稱及編號。切忌採用籠統的計價方法和不實的開支款額。
(4)證據部分。證據部分包括該索賠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證據資料,以及對這些證據的說明,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翔實可靠的證據,索賠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證據時。要注意該證據的效力或可信程度。為此,對重要的證據資料最好附以文字證明或確認件。例如,對一個重要的電話內容,僅附上自己的記錄是不夠的,最好附上經過雙方簽字確認的電話記錄;或附上發給對方要求確認該電話記錄的函件,即使對方未給復函,亦可說明責任在對方,因為對方未復函確認或修改,按慣例應理解為他已默認。

索賠報告的報送時間和方式


索賠報告一定要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有效期(一般為28天)內報送,過期索賠無效。對於新增的工程量、附加工作等應一次性提出索賠要求,並在該項工程進行到一定程度,能計算出索賠額時,提交索賠報告;對於已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合同外工作項目的索賠,可以在每月上報完成工程量結算單的同時報送。

索賠報告的證據


索賠報告必須附有支持其索賠理由的各種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不能成立的。在工程過程中常見的索賠證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