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
詞語釋義
故居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gù jū。故居是指某人曾經居住過的地方,或者說曾經的居所,房子,主要指出生,童年時期或更長時間與父母等長輩一起生活的地方,顧名思義即故鄉所在地的住所。
指從前住過的地方。亦指從前居住過的房子,顧名思義 即所,主要指出生,童年時期與父母等長輩一起生活的地方,通常只有一處。
1、《楚辭·遠遊》:“春秋忽其不淹兮,奚久留此故居?”王逸註:“何必舊鄉,可浮遊也。”
2、晉陶潛《還舊居》詩:“履歷周故居,鄰老罕復遺。”
3、宋曾鞏《救災議》:“屋廬構築之費既無所取,而就食於州縣,必相率而去其故居。”
4、當代左河水《清平樂·憶故居》:“七間瓦屋,門對千棵竹。北角桃花飄滿地...."(《詞刊》2008.10期)。
5、當代徐遲《井岡山記》:“在故居之前,草坪之上,留下了一塊石頭。”
1.孫中山故居
2.何子淵故居
3.魯迅故居
4.紀曉嵐故居
5.這是我爺爺的故居。
故居與舊居都是從前居住過的房屋,故居與 舊居本質的區別,即故居是指 祖輩長時間居住的、且當事人出生后 童年時期與 長輩生活的地方。
劉鄧舊居牌匾
舊居是 除故居外的的住所,可以是一處,也可以是多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