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適應

聽覺適應

聽覺適應,強雜訊下暴露時間短,聽閾提高10dB以上,離開雜訊環境數分鐘即可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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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雜訊下暴露一段時間后,聽閾提高10dB以上,離開雜訊環境數分鐘即可恢復的現象。
聽覺適應乃是持續的聲音刺激引起聽覺感受性下降的現象。聽覺系統一般對一個穩定聲源感受性在最初1-2分鐘內有所下降,而後很快穩定在一個水平上,聽覺適應的特點就在於它是一個平衡過程。聽覺適應的研究法是響度平衡法。即以一定聲強(如80分貝)的純音作用於左耳,用另一頻率相同但聲級可變的聲音同時作用於右耳,使兩者等響。然後,將右耳的聲音停止,讓左耳繼續聽3分鐘。在這一適應期后,重新使左右耳等響,這時右耳的等響級常下降,如降到60分貝,適應量為2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