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教育局是北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計財股、教育股。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好學校工、青、婦、少先隊工作。協同市紀委做好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抓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衛生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研究制訂全市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工作的決策、計劃、措施、實施辦法及學校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實際制訂每年的招生計劃,並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類學校招生任務。
(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幼兒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家庭教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支教等工作。制訂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標準及辦法。主管全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文明校園建設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信訪工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學校管理,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以育人為本,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即:政府教育撥款的增長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逐步增長,切實保證教教師工資和平均公用經費逐年有所增長)的原則,監督全市貫徹“三個增長”執行的情況。協助市政府貫徹落實上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政策,並檢查落實。在有關部門監督指導下,負責分配國家、自治區、市下撥的教育基建投資,抓好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抓好教育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作用標準,考核任免局內二層機構和各鎮中心學校和全市各中小學領導。
(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好學校工、青、婦、少先隊工作。協同市紀委做好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八)做好人事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平衡、審核全市中小學教師的編製定額。貫徹執行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搞好全市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
(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抓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衛生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一)辦公室
具體職責:協助局政務、事務,綜合管理文秘、宣傳、報道、信訪、信息、文書檔案、保密和安全保衛、進校書刊管理工作。處理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各種日常事務,組織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學習和參加各種社會活動。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會議及局級工作會議的籌備 會議決定的各項督辦工作,負責組織草擬教育規劃、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及有關會議材料,審核以局發出的文件。負責群眾來信來訪,負責宣傳報道、進校書刊管理與發行工作,負責文印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有關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協調各股室的關係等。
(二)人事股(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具體職能:綜合管理人事、職改、政工、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職稱改革和全市中小學教師編製定額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培養、教育、考核、選拔、推薦、任免工作。負責抓好乾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教師、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工作。負責辦理教師退休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管理好全市教師檔案。
(三)計財股(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具體職責:綜合管理財務、後勤、電教、儀器、改善辦學條件、勤工儉學工作。制訂、落實上級教育經費政策實施方案,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執行情況的監測,搞好教育經費預算、決算、計劃、分配與使用及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檢查教育系統的單位、學校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財產保管情況。負責教育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醬運營;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檢查學校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和預算資金管理情況。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嚴格執行全市中小學校舍建築設計規範、定額標準,檢查校舍維修。組織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基建項目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政府的委託,會同財政部門管理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專項經費;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檢查、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活動;會同財政部門統籌管理各類教育獎學金、助學金;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部門預算、決算的編製工作。抓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電教、儀器裝備和實驗建設工作,抓好辦學條件評估。抓好內部審計工作。匯總編報全市教育數字統計表。抓好全市中小學勤工儉學工作。
(四)教育股
具體職責: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工作、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督導工作、支教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職工培訓、校長培訓等師資培訓工作,抓好教育教學管理和學校建設。具體包括:
擬訂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和政策規定;推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並實施學前教育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貫徹實施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及教育教研機構的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擬訂全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文件,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和管理教材使用;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下達及招生計劃工作的實施;負責中小學校點布局管理;負責中小學的學籍、招生、學業水平考試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校外教育工作,協調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