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賠額
用於汽車等保險中免賠的額度
免賠額,顧名思義,是免賠的額度。指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事先約定,損失額在規定數額之內,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額度。因為免賠額能消除許多小額索賠,損失理賠費用就大為減少,從而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同時降低被保險人要繳納的保費。所以免賠額條款在財產、健康和汽車保險中得到廣泛使用。
免賠額是指保險人根據保險的條件作出賠付之前,被保險人先要自己承擔的損失額度。免賠額有以下幾種形式:
絕對免賠額是指:在保險人作出賠付之前,被保險人要自擔一定的損失金額。例如,若合同中規定絕對免賠額為200元,則損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險人不予理賠。若損失超過200元,保險人對超過的部分給予賠償。一般來說,這種免賠額應用於每次損失。
總計的免賠額。這是把保險期內所有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加計在一起,如果全部損失低於總計的免賠額,保險人不作任何賠付。一旦全部損失超過總計的免賠額,保險人對所有超額部分的損失予以賠付。健康保險中經常使用一種日曆年度的總計免賠額,把日曆年度內所有合乎規定的醫療費用累計在一起,一旦累計額超過一定金額,保險人再根據合同支付醫療保險金。
這是一種在海上運輸保險中經常使用的免賠額,免賠額以二個百分比或一定金額表示。如果損失低於規定的比例或金額,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當損失高於規定的比例或金額時,保險人將賠償全部損失。海上運輸保險之所以使用相對免賠額是因為託運人能預料到由於惡劣天氣、船舶持續航行和貨物經常搬動至少會造成一些小額損失,還因為財產由承運人佔用,其不具有誇大損失的動機。
根據消失的免賠額,免賠額隨損失增加而減少。這實際上是對小額損失不予賠付,對大額損失全部賠償。例如,假定500元為消失的免賠額的起點,保險人對超過500元以上的索賠金額以111%的比例進行賠償;當損失達到一定額度時,免賠額全部消失。
免賠額消失過程如下:
單位:元
損失金額 | 賠付金額 | 免賠額 |
500 | 500 | |
1500 | 1110 | 390 |
2500 | 2220 | 280 |
5000 | 5000 |
等待期是一種變相的免賠額,在損失發生后的一段規定時期內,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健康保險和喪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險普遍使用等待期。
船舶保險中的免賠額在船舶保險的保單中規定。當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部分損失程度在保單規定的免賠額之內時,保險人不負賠償的責任。船舶保險中,由於承保風險所致的部分損失賠償,每次事故均要扣除保險單規定的免賠額,但免賠額的規定不包括碰撞責任、救助、共損、施救的索賠。由於惡劣氣候造成兩個連續港口之間單獨航程的損失索賠應視為一次意外事故。以上有關免賠額的規定不適用於船舶的全損索賠以及船舶擱淺后專為檢驗船底引起的合理費.
有這樣一個工程險案件:保單中第三者責任部分規定每次事故的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5 000元,保險期限為2000年5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該工程於1998年開工,由於其他原因,工程進展不順利,基坑開挖后工程就中止了。1999年新業主全面接管管工程,併購買了含有上述條件的建築工程保險。
新業主於2000年5月1日獲有關方面對施工方案批准后對基坑採取爆破施工,爆破過程期間,該工程周邊的居民向業主反映,民房被震開裂。經過居民、業主、保險公司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實地勘驗,最終認定居民房屋開裂原因有三,第一、民房屬於老式舊房,年久失修。第二、原基坑開挖過程中的降水,使得民房地下沉降。第三、工程爆破震動。
經過委託專業機構對民房的維修費進行計算,維修費用為人民幣15萬。居民、業主、保險人三方協商,居民自己負責20%(計3萬元),業主負責80%。由於部分損失是在保單開始以前,業主和保險人之間經過協商,保險人負責任60%,業主承擔40%,但是在計算賠付金額時,業主和保險人之間產生了爭議,雖然最終也解決了,但是涉及到免賠額的問題還是值得談一談。
業主計算的賠付金額為:
(150,000 – 30,000 – 5,000 )× 60% = 69,000
保險人計算出的賠款金額為:
(150,000 – 30,000 )× 60% – 5,000 = 67,000
怎樣認識免賠額這個問題呢?
回到上面的案件,免賠額到底該如何計算,要看保單中的措辭。像上面的案件,保險人計算是正確的,在保單這份合同中,免賠額當然是保險人免賠,因為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有損失賠償責任。如果保單中規定的免賠額為損失的5%或損失低於5 000時,業主計算的也有道理。
另外,在足額承保的情況下,免賠額是容易計算的。在不足額承保的情況下,免賠額也要按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的比例進行行分攤。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計算免賠額,方法可能較煩一些,不過還是可以計算的,雖是合法,但是不盡合理。
1)在財產險、責任險、機損險、工程險中免賠額多以數字形式表示,比如每次事故的絕對免賠額為XXX;
2)在貨運運輸險中多數是以百分比形式表示,比如免賠率為0.3%;
3)在住院醫療險和營業中斷險中有以時間表示的,免賠額為7天;
4)在工程保險中也有以地點範圍作為免賠的,不一定體現在金額上,比如紅線圖外5米之內,但是也可以理解為責任範圍。
5)混合型的,各個險中都可能有,比如每次事故的免賠額為XXX,或者是損失的5%,以高者為限。
1)被保險人在經濟上可以承受,同時也可省去保險人因理賠而投入的大量勞動;
2)可促使被保險人加強安全管理,強調對小額風險的控制;
3)由於貨物品質的特性,符合商業交易規律;
4)通過確定免賠額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險人調整保險費的支出。
1)全部損失時一般是不用計算免賠額,這是符合免賠額使用原因的,但保單中要有“全損時不扣免賠額”這一句話才行。實際情況中一般的保單中都很少見到這一句話,比如大家常見的汽車險中就沒有這一句,結果是全損時還是被扣了免賠額。
2)在營業中斷險中,免賠額一般是日曆天,也有見到保單中是寫多少個工作日的。要知道日曆天和工作日之間是有區別的。工作日不等於日曆天,例如採用八小時工作制的,一天分為三班的,一個日曆是算為三個工作日。採用八時工作制的,一天一班的,一個一日曆天就等於一個工作日,潛水員可能是4個小時為一個工作日。可見,工作日和日曆天是不同的,保單上的規定不同,要扣減的免賠額也不同。
3)保單中免賠額有多種表示方法時,一般要有一句,發生事故時,以哪一個免賠額為準。比如有保單條款中規定免賠額為損失金額的10%或5萬元,以高者為準。進行損失理算時就要對兩個金額進行計算、比較,看本次事故要採用哪一個免賠額。
4)有的保單對每一個保險標的都有一個免賠額,這種情況下通常都要加上一句,即每一次事故只扣一個免賠額,以高者為準。在理算時,要看這次事故涉及到幾個免賠額,從中扣減最高的那一個。少了每一次事故只扣一個免賠額,以高者為準這句話,有可能一次事故中要扣涉及到的好幾個免賠額之和,這些免賠額加起來有可能是一個不小的金額。
保單中訂立免賠額條款的目的是:
1、使投保人在增強責任心、減少事故發生的同時,從中享受到繳納較低保險費的好處。
2、保險人可避免處理大量的小額賠款案件,節省雙方的保險理賠費用,這對雙方均有益。
1)對於事故發生頻繁的,一般要採用一定金額作為免賠額。比如汽車險,基本險中都有一個免賠率條款,以損失的20%做為免賠額。發生100元的損失,保險人也要現場檢驗一次,被保人索賠一次,耗費了大量的精力,最後保險人賠了80元。要是採用500元做為免賠額,低於500元的他們就不找保險人,這樣保險公司也節省了大量精力處理大一些的事情。
2)出險頻率高的險種,要採用一定金額做為免賠額,可以將免賠額分幾個擋,和保費費率高低進行聯繫。
3)考慮到貨物的特性或其他關係,比如,買賣合約中規定,免賠率為5%,你就不要另起爐灶,在保單中規定免賠額為一定金額。如是兩個金額之間有誤差,也麻煩。保險也是做生意,能省事就省事,多快好省多好,不要花樣太多。
4)運輸險中免賠額條款,要看買賣合同,免賠額要稍高於或等於買賣合同中免賠額規定條款,千萬不能低。要是保單中的免賠額低於買賣合同的中免賠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保險人可以以保險利益原則為借口進行爭論,但是保險公司終究是進行風險管理的,出了這種事情實在是說不過去,費人費力終是不好。
有些險種的免賠額是很高的,像在飛機保險、船舶保險中,免賠額可能是幾十萬美元,為此保險商又開發了免賠額保險,針對這一部分市場,這也是保險商提供增值服務的一個部分。
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對一些金額較低的醫療費用採用免賠的規定。以中德安聯為例,除部分沒有免賠額的醫療險產品外,其餘基本都有100~150元額度的免賠額。也就是說,低於該金額的醫療費用是不能獲得理賠的。這種讓投保人自擔小額風險的規定,讓保費可以更加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