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課程標準

幼稚園課程標準

幼稚園課程標準是中國國民政府時期關於幼稚教育的指導性文件。教育部於 1932 年 10 月頒發。1936 年 7 月修正。規定幼稚園課程包括音樂、故事和兒歌、遊戲、社會和常識、工作、靜息、餐點等七項,各項均有目標、內容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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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對教育方法,提出實施活動中心制的設計教學法,打破科目界限;尊重兒童的自由活動,但每日必有團體作業;教師是兒童活動中的把舵者、最後裁判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