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團體
體育團體
體育團體則是指體育教師和學生在共同規範與目標指引下,以特定方式組合起來的協同活動的結合體。例如,體育課的教學班、學校運動代表隊等均屬於學校體育團體。在學校體育活動中,無論是體育教學還是運動訓練,決不是單個個體的簡單結合,而是一個整體,需要師生、同學之間協作配合完成,彼此有著共同的目標,每人佔據一定的地位,扮演一定的角色,執行各自的任務與職責,並遵守共同的行為規範,為實現目標而不懈努力。
按照團體的結合途徑來分類,學校體育團體可分為正式團體與非正式團體。正式團體是根據成員定編、章程或其他正式文件規定而建立的,體育教研組、體育學習班級、運動代表隊等,都是明文規定服務於某一目標,並有一定結構方式的正式團體。非正式團體是心理需要上方向一致,即觀點接近,信念一致,需要類似,情感相投,承認個別人的威望的基礎上自然形成的。這種團體沒有定員編製(在學校中的非正式團體,一般人數是在2~5人之間不等),成員之間的關係沒有正式的條文規定,其組織也無一定的形式和目標,結構比較鬆散。非正式團體有的是暫時的,有的則維持的時間較長。在非正式團體中,情感起著主要的調節作用,因此其內部成員間的相互關係很緊密,各成員對該團體的滿意程度極高,當他們聚合在一起時更具有安全感。所以,一般地說,在一個正式團體中有幾個非正式團體能彌補正式團體在滿足成員需要上的不足,起到推動正式團體的活動、增進正式團體的團結和友誼的作用。
在體育活動中的非正式團體是由於學生的興趣相同、愛好接近等原因而自發組織起來從事體育活動的團體。因此,體育教師如果在上體育課時允許學生在一小段時間內自由結合進行鍛煉,不僅不影響教學任務的完成,反而會有助於學生提高體育成績。只有與正式團體的目標不相一致時,非正式團體才會對正式團體的力量起到渙散、瓦解的作用。
按照團體成員的地位或角色來劃分,學校體育團體可分為教師團體與學生團體。體育教師與學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角色,因此,體育教師團體的心理傾向與學生團體的心理傾向,明顯地帶著各自的角色印記。例如,體育教師團體更多地強調嚴格教育與訓練,而學生團體則更多地希望教師加強指導或對他們的理解。
(三)按照團體發展的水平和等級進行分類
按照團體發展水平和等級來劃分,可分為鬆散的團體,合作的團體和集體。鬆散的團體,常常是剛組建的,有相同的目標,但成員之間來往不密切。剛入學的新生編成的班級屬於鬆散的團體。合作的團體,則有共同的目標,活動的成敗與個人間的關係較為直接。體育活動中凡需要同伴搭配而完成的動作,都必須建立合作的團體。集體是團體發展的最高階段,它是完成具有社會職能任務的一種手段。通過集體活動,其每個成員不難能認識到完成該任務對個人或集體的意義,而且能認識到完成該任務的社會意義。體育教師應努力使自己所教授的班級成為一個集體,並通過集體教育學生。
集體具有6個特徵:①集體成員具有共同的目標和利益;②集體成員之間能保證密切協作和配合;③集體要滿足各成員的歸屬感和合理需要;④集體成員之間需要有工作、信息、思想上的交流;⑤集體成員之間要有感情交流。
體育教師不僅要關心班集體的形成,而且要利用集體的力量調整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每一個成員的行為盡量符合集體的準則,做到目標一致,情感一致,能力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