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中心
電視中心
電視中心,承擔電視節目素材採錄和編輯製作,以及節目編排、調度、交換和播出,集中大量技術設施、功能比較齊全的場所。是電視廣播節目的發源地和集散地。
①演播部分:有服裝道具庫,燈光和布景系統以及可供表演的演播室。演播室中有電視攝像機、錄音傳聲器和通信系統,以及監視器和監聽設備等。②控制部分:包括編輯室、控制室和播出室。控制室是控制部分的中心,節目導演和製作人員在其中通過各種電子設備指揮、製作、送齣電視信號。③機房:包括電視電影機室、錄像機室和中心機房。攝像機送出的各種電視節目通過中心機房的處理,以保證視頻信號的質量,並對送往錄像機室、發射台等的電視和伴音進行最後的校正。④採制部分:有轉播車、錄像機、電子現場節目製作系統(EFP)和電子新聞採訪系統(ENG)等機動的採訪錄製設備,以滿足對體育、文藝、會議等的實況轉播,新聞及時報道等的不同需要
在電視廣播初創時期,電視台的建築和技術設施都比較簡陋。20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經驗的積累,專門為電視廣播設計的全新的彩色電視中心不斷出現,並形成一定的格局。它們屬於大型公共建築,成為城市中信息媒介的重要基地。
電視中心視其服務對象,有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區別,規模也不相同。全國各地的電視中心都可相互連通,組成全地區和全國範圍的電視節目網,還可以接通其他國家的電視節目網進行國際間的電視節目交換。
電視中心可以播出多套節目。每套節目每天播出的時間由幾小時到十幾小時不等。
電視中心在建築群體組合上常分為節目製作和節目播出兩大區。節目製作區內有供製作節目用的各種演播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視轉播車基地,供節目後期製作的電子編輯、解說編輯、插播編輯、離線編輯、配音、配效果、配樂、對白譯配、影片磁帶轉錄、複製、審看和審聽等多種技術設施和用房,並形成後期製作區。還有供儲存各種節目成品和素材的節目資料庫等。節目播出區內建有各套電視節目的播出演播室和機房,進行台際電視節目交換用的傳送機房、總控制機房、微波終端站以及監測調度機房等。
電視中心內製作和播出用的演播室的數量多少不等,視電視中心的規模而定。大演播室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小演播室只有35平方米左右。